改革后我省保留的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
改革后,我省仍保留的高考全国性加分项目有以下几类:(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4)经省政府批准的民族乡(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等8个民族乡)和按照法定程序批准且经省有关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民族村(铅山县陈坊乡长寿畲族村等82个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5分。
地方专项计划还会继续实施吗?
我省今后将继续实施地方专项计划。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学生上大学的问题,也采取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上大学的比例。今后这些地区的学生仍然会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批次有什么调整?
我省从2016年起,合并文史、理工类本科第二、第三批次,合称为本科第二批次;从2020年起,进一步减少录取批次,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办法。在此基础上,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高校招生自主权体现在哪些方面?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经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采取多元方式选拔录取学生。如既可通过统一招生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也可通过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渠道选拔人才。
在高考统一招生中,高校可以根据不同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规律,自主确定按专业大类或按专业招生录取。同时,学校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科目组合,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等提出要求。
如何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
一是健全招生章程发布机制。高校按规定要求每年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在招生章程中实事求是、明确清晰地载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二是健全招生录取监督机制。高校应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其管理和监督作用。可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高校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三是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高校作为招生录取的主体,应及时回应处理各种录取申诉问题。
四是建立招生问责制。校(院)长是高校招生录取第一责任人,录取通知书由校(院)长签发,对录取结果负责。
如何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
探索建立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衔接沟通体系,具有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格的中职学校实行自主招生,逐步提高专科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本科高校招收专科高职院校毕业生比例、高职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比例。对中职毕业生中符合一定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经相关高职院校考核后可免试录取。探索成人高校考试招生改革,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方案,逐步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研究制定学分互认和转换的实施意见,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及其他教育形式之间学分转换,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鼓励省内高校单独招收残疾考生,增加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升学机会;积极创造条件,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各类考试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