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加大高校自主招生、加分考生资格公示等公开力度
3月28日,教育部发布《2015年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去年教育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并明确下一步将继续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高校招生和财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2015年,教育部推进了高校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高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公开水平。
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在全面推进高校招生“十公开”的同时,重点加大高校自主招生、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等公开力度。
一是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公开事项,提高录取过程透明度。
二是加强自主招生信息公开。建立统一的自主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从报名、审核、考核、录取全过程公开。2015年,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自主招生报名人数16.2万人,录取1.1万人。
三是全面实行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会同相关单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和信息公示。2015年,31个省(区、市)均进行了全面公示。
四是加强招生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明确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中学四类主体的公开职责,开展专项督查,对公示不到位的情况严肃追责。
五是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建立完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全国硕士研究生网上调剂服务系统”“全国推免工作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三大平台,实现全过程网上公开。
教育部还加大高校财务公开力度。不断加大财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