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革招生录取机制。
1.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从2015年起,全面取消6项全国性鼓励类加分项目,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不再设立地方性加分项目。加强加分考生资格审核、信息公示,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处理资格造假考生,完善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2.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从2015年开始,试点高校自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结束后进行。
3.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省属各高校要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科学制定招生简章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加强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
4.改进高校招生录取方式。创造条件分步合并、减少录取批次。2016年起,合并文史、理工类本科第二、第三批次,合称为本科第二批次;2018年起,合并艺术、体育类第二、第三本科批次;从2020年起,进一步减少录取批次,优化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办法。在此基础上,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校与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5.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进一步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入学制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切实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参加考试提供服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研究出台我省高校学分互认和转换的实施办法。
(四)改革监督管理机制。
1.健全考试招生诚信和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对考生、教师及招考工作人员的诚信教育和管理,健全个人、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积极营造诚信考试、公正选才的良好环境,严查严处诚信失范行为。完善考试安全体系,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强化部门协作机制,切实维护公平、有序、高效的考试秩序。强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管理,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考试招生安全体系。
2.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加强考试招生全过程监督,建立健全监察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处理并回应考生反映的各类问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1.调整统一高考科目。2020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3科,不分文理科。
2.深化外语考试改革。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测试,引导外语教学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高中学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3.高考录取成绩构成。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将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与高校招生录取挂钩。2020年起,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学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共同构成,作为普通本科高校录取的基本依据。高考录取成绩卷面总分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
4.高校招生录取的选考科目要求。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普通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0-3科),并提前两年向社会公布,学生满足其中任何1科,即符合报考条件。对于未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普通高校,考生在报考该校时无科目限制。
对于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普通高校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普通高校既可分专业大类(专业)提出优先录取的条件,也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把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二)加强保障支持。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对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经费支持力度,保障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在人、财、物方面的需要。在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基建投资计划和实施基建投资项目时,要充分考虑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后教育及考试招生工作的实际需求,解决好走班制改革对扩建教室和教育教学设施建设的需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对标准化考场建设和维护以及对省级教育考试命
题基地建设的需求等问题。要科学、合理整合市、县(区)教育考试机构及职能,为顺利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造必要准备。
(三)加强队伍建设。
各地要根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中学教学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中学教学改革的系统指导,调整完善高中各学科特别是等级性考试所涉科目的课程计划;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学科结构,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大力引进、遴选、培养优秀中学学科教师,建设一支符合教育发展要求、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为推行走班教学创造条件,为有序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供保证。
(四)加强政策宣传。
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加大对改革方案和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中学生学业、职业规划指导,培养学生自主选择能力。要创新咨询服务形式,提高咨询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