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教育经费统计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全国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数据分三次发布,同时各省将建立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全国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数据第一次由教育部在门户网站上公布全国年度教育经费初步统计情况,第二次由教育部、国家统计局和财政部以公告形式公布全国及各省份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总体情况,第三次由教育部和国家统计局以《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形式公布全国及各省份年度教育经费统计最终数据。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统计和财政部门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建立本省份教育经费统计公告制度,公告其所辖每个地级、县级地区的年度教育经费执行情况。公告内容重点反映教育经费的总体投入情况、财政投入情况等。
《意见》指出,教育部将研究建立全国教育经费管理信息系统,对教育经费统计数据的采集、填报、审核、传输、存储、应用和管理等进行全过程管控,提高教育经费统计数据共享共用水平,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消除信息“孤岛”。各地要将教育经费统计信息化工作纳入教育信息化整体工作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各地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系统运维能力建设,保障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