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今天下发通知称,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对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资源保障等提出一系列挑战。为此,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以教育部颁发的《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为依据,结合实验教学实际,按照“必修”、“选修”栏目的“必配”标准,配备物理、化学、生物、数学、地理及通用技术学科等6个学科的常规教学仪器设备(含实验室用的桌、椅、柜、水电等设施配备)。
2016-2018年省本级财政安排普通高中理科实验室和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本次普通高中理科实验室和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资助将根据学校条件具备情况、市县配套情况、省一级学校建设等情况优先安排,资助额度根据每所学校的实际需求,确保建设一所达标一所。各市县可根据普通高中理科实验室和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情况进行申报并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省教育厅将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确定优先资助项目并建立项目库。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今年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省教育厅强调,普通高中理科实验室和通用技术实验室建设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具备实验室用房和实验管理条件,通过建设能使学校理科实验室和通用技术实验室能达到国家配备标准的市县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