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着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2016年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工作正式启动。今年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对象为父、母和本人均为农村户口,且父母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独生女考生。考生须于3月31日前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户籍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通过审核的考生将享受高考加分的奖励。
1月1日,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开始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指出:“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
根据2016年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工作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可到所在学校、当地招办领取或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下载《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优录项目登记表<农村独生女考生>》(以下简称《登记表》)。《登记表》要求一式4份,考生须如实填写,并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考生本人全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份、《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户籍地《村(社区)证明信》原件4份,其中《湖北省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申报名册》分鄂州学生本市就读、鄂州学生外市就读两表。
据悉,高考加分政策从2009年起开始实施。2015年,我市共有63名农村独生女享受了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圆了大学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