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之一。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艺术氛围,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推动我校大学生民乐团、大学生歌舞团的建设,做好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
申请参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全国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艺术特长突出。
二、招生计划及项目
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具体项目及计划如下:
说明:以上所列为计划招生项目,未列出的项目本年度不招生,考生不得兼报。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学校可依据测试生源情况调整各项目计划数。
三、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采取学校推荐或本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请登录我校招生网站(http://zs.nuaa.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2月24日截止。
2、纸质报名材料准备。考生将以下材料以A4纸大小装订:
(1)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后生成打印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申请表》,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2)高中以来获省市以上各种奖励证书、等级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的材料;
(3)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复印件。
3、视频材料准备。考生须准备近6个月内录制的能够反映考生艺术特长水平的影像资料(仅接受U盘存储媒介):
(1)单独表演(声乐、戏曲、器乐类不得使用伴奏),单机位拍摄,影像清晰,有正面图像,不得进行后期加工;
(2)仅限mp4格式文件一个,舞蹈类自选剧目一支,声乐、戏曲、器乐类自选曲目一支,文件不大于400M,文件名为“网络申请号-项目名称.mp4”,例如“17300001-二胡.mp4”;
(3)在U盘表面注明报考项目、网络申请号和姓名;
(4)视频中不得出现“姓名、学校、地区”等与考生信息相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
4、邮寄材料。申请人须将以上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于2017年2月25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寄达我校艺术教育中心,信封上请注明“高水平艺术团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考生可于2017年3月1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状态查询栏查询材料收寄情况。
5、初审。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提供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控制规模、择优选拔的原则确定初审
合格名单,合格者名单将于2017年3月10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予以公布,学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状态栏查询审核情况。
6、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17年3月13日前缴纳测试费。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我校收到汇款后即在收费状态栏中及时更新收费状态,考生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汇款收到情况。逾期未缴费者将视为放弃参加测试。
7、准考证打印。2017年3月15日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8、报到确认。高水平艺术团测试报到点设在明故宫校区内(南京市御道街29号),请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17年3月18日8:00-12:00来校报到确认,报到时需携带:学生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带户口本)。2017年3月18日19:00举办2017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政策咨询会,届时将提供招生咨询及专业测试安排说明,请考生家长务必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