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已于12月18日圆满结束。全省有46684名考生参加考试,与2016年基本持平。本次考试累计缺考582人,全省共查处违纪12例,替考2例。
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统考继续采用全省统一评卷的办法。为做好本次评卷工作,在评卷工作展开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印发了《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卷工作实施意见》,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两个学科评卷点分别制定了《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造型基础评卷工作细则》、《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色彩基础评卷工作细则》及《评分标准》等文件,作为评卷工作的依据。
为确保客观、公平、公正的实施评卷工作,评卷专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从美术类专业专家库中选聘,签订协议并颁发聘书,山东艺术学院评卷点共聘请评卷专家39人,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评卷点聘请评卷专家35人。评卷工作人员由学科评卷点领导小组选聘。
本次评卷工作程序如下:
1.评卷专家于2016年12月20日到评卷点报到,学习有关文件,统一认识、统一评分标准。
2.制定样卷。评卷过程中,考生答卷分6类10个档次。由评卷点领导小组确定10个档次的样卷,并悬挂在评卷场所墙上。
3.分档。评卷组按样卷及分档的标准对考生的答卷进行分档。
4.复审。复审组对评卷组的分档情况进行复审。
5.标识档次。分档完成后,由工作人员立刻在答卷上盖档次印章并进行编号。
6.评分。评卷专家用打分器对已盖档次印章并编号的答卷实施同步打分。计算机操作人员在每档评分之前设定分数段,以确保各专家打出的分数在规定的档次内,超出分数段的分数,计算机立即报警提示,该分数重新评定,以确保打出的分数无误。
7.仲裁。对有争议的考生答卷,由仲裁组做出裁定。
8.统分。各评卷点将考生答卷的临时编号及条形码录入计算机。单科成绩按原始分数累加取其平均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数四舍五入),形成考生单科成绩库,并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的单科成绩合成考生的总成绩。
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将于2017年1月11日后公布,并同时划定美术类专业本、专科合格分数线。考生可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成绩,并自行打印合格证。达到本科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于2017年2月5日至2月18日参加相关招生院校的美术类专业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