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工作的要求,所有在高考中获照顾加分的考生名单及加分理由都需要在网上公布。7月12日,甘肃省2015年高考获照顾加分的考生名单在招办网站公布,其中,因思想政治品德突出而加分的考生有6人。
目前,多个省市高考录取“加分”项目中涉及“思想品德和见义勇为”,一些省市提出对“见义勇为”的考生“加10分”作为奖励,京、浙、川三地奖励则达到20分。多地提出“见义勇为”加分,这对弘扬正气、教育学生勇担社会责任,无疑有积极意义。因此,笔者认为应该给予肯定与支持。
然而,此举固然可以弘扬正气,但作为高考加分项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利益驱动短期内或许会促进道德的复苏,但从长期来看,这反而会使发自内心的正义感越来越稀薄;二是中学生见义勇为关系到学生的人身安全,在孩子本身缺乏自身防范意识、社会治安并不完善的前提下,此政策出台的效果很可能会适得其反;三是尚难界定见义勇为的认定标准,评定标准没法量化,自由裁量幅度大,“被操作”的可能性较大。
为见义勇为加分,是提高社会正能量的善举。然而,要使其发挥应有的功用,需要不断完善。具体而言,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信息要公开透明。应详细公布加分信息,将品德加分置于阳光下操作,接受群众的监督,使品德加分公平性得到有效保障。
其次,可操作性要细化。慎重确定加分事项,规定见义勇为的动机、性质、必要性等事项,同时,要规定严格科学的审核程序。
最后,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引导。要向家长和学校师生进行政策宣传,引导家长和学校主动加强对孩子的道德教育,培训他们高尚的品格;在见义勇为时,应在保全自身的情况下适当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