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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3-04-10
5月2日下午,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在校本部升华前栋101报告厅举行。会议强调,在本次博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中,要对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和方案进行先行先试。李桂源副校长出席并作重要指示,研究生院副院长刘少军以及研究生院各办、学校监察处、科研部、人事处、计财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二级招生单位主管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招生办主任郭学益主持。
研招办主管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王月平老师首先介绍了今年我校博士生报考情况,传达了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就复试分数线以及招生计划分配的确定原则,以及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复试规则等做了详细说明。要求各二级单位必须根据学校关于复试及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来制定具体的复试方案。
监察处廖济忠处长就严肃招生法纪做了讲话。他指出,今年,学校改革发展进入崭新阶段,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因而必须从学校事业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严守招生法纪的重要性,持续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以公开的前提、公平的方式,获得公正的结果,严禁教师和工作人员与考生方面形成请托关系、发生交易行为,否则将严厉惩处。廖济忠处长表示,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配合研招办,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切实维护考生权益和学校声誉。
研究生院刘少军副院长在讲话中指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和原则已经确定,具体改革方案已进入征求一线教师和学生意见阶段,本次博士生招生复试和之前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都是在学校改革背景下积极地开展先行先试。他强调,本次博士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充分体现了扩大导师招生自主权的原则,权力扩大了,责任也增大了,各位导师应当切实担负起选拔优秀人才、培养优秀人才的职责。
李桂源副校长做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各二级单位在本次复试与录取工作中,要把握改革要点、确保复试安全、加强组织领导。李桂源副校长说,本次博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充满了改革的精神”,并详细阐述了八大改革要点:第一,扩大差额复试,落实导师选拔自主权;第二,以科研项目的层次、经费和效益为主对二级单位分配招生计划;第三,无项目、无经费、无成果、无生源的导师不能招生;第四,在分配导师招生计划时,强调导师对接国家重大需求、承担国家重大项目、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第五,严格控制在职攻博人员的录取比例,鼓励在职人员全脱产学习;第六,复试重要性程度提高,初试成绩只作为进入复试的资格,主要以复试成绩来确定录取;第七,学校为所有全脱产博士生提供全额奖学金以及1.2万元/年的生活补助,同时鼓励导师设立助研岗位助学金;第八,依靠纪检监察部门,成立巡视小组,加大监督力度。
据悉,今年我校博士生招生计划1014名。各二级单位招生计划要向有重大科研项目和充足科研经费的学科专业、导师倾斜,每位导师招生人数不得超过3名。对于承担重大项目、有充足科研经费和突出科研成果、讲师及其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师可以申请今年招生,经学院和学校审核认定导师招生资格后,纳入二级单位招生总计划。为保证生源质量,优先录取直博、硕博连读及全脱产攻博考生,不脱产攻博在职人员录取比例不得高于20%。与硕士生招生复试不同,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是取得复试资格的依据,不再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合成,录取主要依据复试成绩。复试阶段将综合考察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素质和能力以及综合素质。为加大导师选拔人才的自主权,复试小组进行评分计算时,录取导师的评分占50%,其他复试成员评分共占50%。全校复试时间为5月12-15日,具体时间、地点由二级单位自行安排并公布。研招办郭学益主任表示,研招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精神,切实加强领导,保持与各二级单位的沟通联系,同时与学校纪委、监察紧密配合,确保全校博士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平稳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