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赵丽
为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有效防范培训质量不高、价格肆意上涨、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保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业发展,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指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在收费标准方面,公告提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培训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双减”压缩了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生存空间,非学科类培训“趁机起势”,但不能任其野蛮生长,必须纳入法治轨道,强化监管。
非学科类培训涨价
家庭经济负担加重
家长每年给孩子花费多少非学科类培训费用?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对北京市西城区3所学校的45名学生进行了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每位学生花费的非学科类培训费用最少为5000元,一两万元属于平均水平,如果练习马术、冰球等运动项目则上不封顶,每年超过10万元。
“近半年来各种涨价,美术课从300多元一节涨到400元一节;舞蹈半年课程涨价1500元;硬笔书法课现在是200多元一节。”北京市西城区居民常飞家有一女,他原本想让女儿对“琴棋书画”都有所涉猎,但因为培训费用越来越高,最终不得不放弃了“琴”和“棋”。
但也有不少仍在坚持的家长。记者了解到,“双减”实施后超八成受访家长选择给孩子增报兴趣班,其中报两门课程的居多。
南都民调中心社会调查与公共舆情研究课题组发布的《非学科类培训消费情况调查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显示,76.64%的家长每年在孩子非学科类培训上花费1万元以内,其中每年费用在5001元至7000元的最多;23.36%的受访家长每年花费1万元以上。不过这与家长所报的课程数量、课程等级、师资水平、机构品牌等因素有关。
在刘俊海看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拥有自主定价权,可以根据市场需求适度提高价格,但如果涨幅过高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也会导致市场不良风气的蔓延。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同样认为,如果机构在经营成本不增的情况下,涨价过高涉嫌过度逐利,既与教育公益属性相背离,也会加重家庭培训支出负担,冲抵“双减”效果。
在中国民办教育协会研究分会副理事长马学雷看来,政策在对待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治理逻辑是两种不同思路,针对学科类培训强调减压,而素质学科的主基调是规范,但这不意味着非学科类素质教育可以损害学员利益,通过过度营销制造新的教育焦虑,否则也将迎来更严格的监管。
部署开展专项整治
恶意涨价受到查处
在非学科类培训“蓬勃发展”的同时,相关部门也在强化监管,矛头直指价格过快上涨等问题。
1月30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通知指出,随着非学科类培训市场营销急速升温,一些机构趁机涨价、倾销课时,加重了家庭经济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对冲了“双减”成效,要全面加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监管,不断巩固深化治理成果。
各地共排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18.48万个(次),发现恶意涨价机构52个,相关违规问题已经整改,对相关机构进行了严肃处理,培训费恶意涨价部分已退还家长。
此次《公告》再次明确要求,规范自身收费行为。禁止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禁止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马学雷分析认为,在“双减”背景下,一些相关的机构资本和人员向非学科类培训转移,但不能再走学科类培训的老路,《公告》就起到了敲警钟的目的。借鉴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教训,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可能出现的价格欺诈行为是虚拟价格。比如一些机构推出广告,宣称原本卖999元的课程,现在只卖9元,而有关部门查办的时候发现,999元的课程价格并没有实际的交易记录,这就是典型的虚拟价格欺诈。
在采访中,不少受访家长提到了《公告》中的两个字——“合理”。但到底何为“合理”确定培训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很多家长心中的困惑。
对此,马学雷认为,关于培训机构的合理定价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即结合机构的成本和市场需求。“成本,无非是场地、师资和管理。市场需求,可能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城市制定不同的价格,然后再本着公益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
分类管理精准施策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目前学科类培训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备的监管体系,非学科类培训监管能否借鉴?
“大多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与校内教育差异性大,互补性强,且不属于刚需,因此不应简单照搬照抄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的目标与办法。”刘林认为,非学科类培训监管不能搞“一刀切”,应根据各学科门类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施策。与中考、高考关系密切的门类,可以参照学科类培训进行管理;对于其他门类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应当遵循发展规律和实际需求,以多样化手段引导其健康发展。
在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看来,与学科类培训相比,非学科类培训类别较多,明确主管部门进行分类管理是关键。
记者注意到,教育部近期发布的2022年工作要点中提出要指导各地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区分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抓紧明确主管部门,实现常态化监管。
目前,浙江、天津等地已先行探索建立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制度。1月17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浙江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设施条件、从业人员、教学要求及培训材料、审批登记、资金监管等多个方面作出明确要求。
马学雷认为,未来有关部门至少会在体育、科技、文旅三个方面制定校外培训的管理办法。在资质取得、场地要求、人员要求、管理要求、行为规范要求、安全规范要求等方面,每个部门都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有了这些管理办法,审批和监管就有了依据。这些监管办法的松严程度取决于行业自我的良性发展程度。如果在行业成员和协会的共同努力下,行业进入了良性循环,那么监管可能就会松一些。如果引起了很多的非议,那就需要严格的监管。”
教育部2022年工作要点还提出,要推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立法。受访专家认为此举很有必要。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教育厅原副厅长、一级巡视员韩平建议,尽快出台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条例,从法律层面赋予业务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权限,明确“培训许可证”的审批类型和形式,进一步厘清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同时,在审批需求迫切、立法过程较长的情况下,建议由国务院授权给各省级人民政府,解决当前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权的堵点问题,推动校外培训分类管理全面实施。(赵丽)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