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考(微博)不提供盲人试卷,在各地已司空见惯,很多盲人也深表无奈。10月14日,国际盲人日前夕,河南知名视障公益人士王瑞在北京教育部门门前表演行为艺术,呼吁教育部门尽早落实《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规定,依法为准备参加普通高考的盲人考生提供盲文试卷或电子试卷,保障残障人士平等参加普通高考和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对此,律师称普通高考提供无障碍试卷虽早已立法,但未被有效执行。盲校教师称统考配备盲文试卷及电子试卷均有先例可循,且具备可行性与安全性。
河南盲人上演行为艺术讨要高考权
当日上午11时许,在位于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的教育部大院门前,只见志愿者高举一块代表大门的塑料板,门楣上标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字样。河南新乡籍视障人士王瑞从一旁走向这扇“高考之门”,却因大门紧锁而碰壁。门锁上挂有“不提供盲文试卷”的告知牌。
据了解,此行为艺术,意在呼吁教育部门尽早落实相关法律的规定,为符合参加普通高考条件的盲人考生提供盲文试卷或电子试卷。吸引路人驻足围观,但秩序良好,未对交通造成影响。大部分围观路人表示,此前并不知晓盲人无法参加普通高考的情况,了解情况后,认为这种做法显失公平,与我国扶残助困的道德传统和人人平等的法律观念形成反差。
“长期以来,盲人一直无法参加普通高考,主要是因为教育考试部门不提供盲文试卷。”王瑞不解地对路人说:“不提供盲文试卷,等于从一开始就剥夺了盲人平等参与高考竞争的机会,这样全国的盲人根本不可能考入自己向往的大学,学习自己喜欢的专业。难道因为我们眼睛看不到,就要剥夺我们参与竞争的机会吗?”
王瑞告诉记者说,10月15日是国际盲人节,我国作为世界盲人联盟的会员国,往往会在各地举行一系列体现尊重关爱盲人的公益活动。只所以选择在盲人节前一天开展这样的活动,正是为了能够引起教育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盲人平等受教育权的关注。
“单招单考”制度下盲人考大学阻力重重
据介绍,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盲人高等特殊教育制度。这种制度就是限定国内的几所大学可以通过自主命题组织考试的形式招收盲人,也就是所谓的“单招单考”。与此同时,我们熟知的每年6月的普通高考始终将盲人拒之门外。
长期关注残障人受教育权的公益人士、郑州亿人平中心执行主任谢斌谢斌说:“这种制度的问题在于,首先招收盲人的大学太少,全国这样的本科也不到十所,每年招生的总数不到200人,这和全国1700多万盲人的总数根本不成比例。其次是盲人考生必须前往学校所在地参加学校命题的单独考试,盲人行动不便,大多需要家人陪同,给他们造成了诸多不便和沉重的经济负担。再者是招生专业局限,除了上海以外,全国的盲人只能选择按摩和音乐两个专业。这在其它国家和地区是很少见的情况,而且至今也没有看到学术界对盲人不适合学习其它专业作出过有力论证。”
为盲人争取参加高考权利的活动已开展多次但收效甚微
据了解,这已不是王瑞第一次呼吁为盲人提供平等参加普通高考的机会。今年6月高考期间,她就曾与几位朋友向教育部申请信息公开,询问有关提供高考盲文试卷的事宜。
王瑞说:“后来教育部答复我们,说高考报名工作由个省级教育考试院负责,让我们去各省咨询。我们就向全国31个省级教育考试院分别申请了相关信息的公开,可是到了法定的答复期限,只有不到十个省给出答复。教育部门对有关信息的披露都这么不积极,我们只能继续呼吁这件事,争取引起社会各界和有关职能部门的重视。”
“今天的活动,是我们一系列活动的一部分。只要普通高考不向盲人开放,我们就会一直呼吁下去,直到开放的那一天。”王瑞说。
国内外盲人参加各类考试已有成熟方案
那么,从技术层面解决盲人参加普通高考的问题究竟是否有可以借鉴的先例呢?王瑞介绍,在国内很多统一考试都为盲人提供过多种形式的考试便利,比如北京、广东、甘肃等地的高等学校自学考试,通过提供电子试卷或者人工协助读写的方式来组织盲人参加考试。今年安徽省招录公务员的统一考试中,在笔试阶段为两名盲人考生提供了电子试卷和专门的无障碍考场。
谢斌也介绍说,在香港针对盲人参加统一教育考试出台了一整套完善的保障制度,有需要的盲人可以向教育部门提出试卷形式、内容、考试时间、考场安排等多方面的申请,经过审核认定为合理的需要都会得到妥善安排。美国的托福、GRE等考试也有配套的无障碍方案,有一些中国盲人为了学习更广泛的专业,不得不选择参加这些国外考试,继而出国留学(微博)。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长期在盲校从事计算机课教学的老师表示,目前国内盲校基本普及了计算机教学,利用现在比较成熟的电脑屏幕朗读程序教授学生使用电脑。中学毕业的盲生应当能够顺利进行文字处理、浏览网页、聊天、下载文件等操作,所以电子试卷应该是未来解决盲人考试问题的有效方案。
这位老师称:“现在机考已经很普及,比如大学的英语四六级考试。这种形式对盲人很实用,只要把试卷做成普通的Word文档,盲人就能在安装了屏幕朗读软件的电脑上读题和打字答题了。今年安徽省就有盲人这样参加过公务员考试,可以说明这种方案具有可行性和保密上的安全性。至于盲文试卷,这个困难也不大,高考试卷不是还有少数民族语言的吗?无非是一个翻译问题。”
高考提供盲文试卷的法律规定遭遇“执行难”
郑州知名公益律师黄锐介绍,在我国对高考提供盲文试卷其实早已立法,2008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第五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国家举办的各类升学考试、职业资格考试和任职考试,有盲人参加的,应当为盲人提供盲文试卷、电子试卷或者由专门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去年国务院颁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也重申了这一规定。
黄锐称:“普通高考显然属于法律中提到的‘国家举办的升学考试’,所以盲人申请用盲文试卷或电子试卷参加普通高考的权利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既然法律明文规定,教育部门的执行情况又如何?经查阅相关的新闻报道,自去年以来,山东、浙江等地相继有盲人高中或中专毕业生申请以盲文试卷或电子试卷形式参加普通高考,但均遭到了教育考试主管部门的拒绝。
王瑞表示:“现在教育部门不执行法律规定,盲人只好用这种艺术化的方式来呼吁他们执行。如果我们不争取,恐怕盲人参加高考的权利还会被长期剥夺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