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绩陆续公布,招生季即将拉开帷幕。对于想选择民办高校就读的考生和家长来说,面对众多学校的招生信息,应仔细判断和选择。
目前,北京的民办高校分为两类,一类是民办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研究生、本科、专科);另一类是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实施非学历教育(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全日制高等教育培训以及函授、业余、短期培训等),不能实施高等学历教育。
什么是民办普通高校?它是经教育部或北京市政府批准、具有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资格,并已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高校。民办普通高校可实施高等学历教育,也可以实施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学籍管理体系,学校具有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的资格,其中本科层次高校可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历类教育学生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查询。
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普通高校与公办高校的本专科学历文凭没有区别,不论公办还是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普通高校,颁发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的效力都是一样的。部分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普通高校同时招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和高等教育培训等非学历教育的学生,这些学生在录取时不是按照普通高考招生方式按批次和分数线录取,所获得的学校颁发的学业证书不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什么是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它以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等文化教育培训、职业培训为教学内容。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自行开展招生活动,不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学籍管理体系,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资格,只能发放结业证书,作为学习经历的证明。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
在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就读,完成规定的学习,可以获得由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不具有学历证书性质,不是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招收参加自学考试助学的学生,只有学完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全部课程,参加北京市自学考试统一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取得加盖主考院校及自考委员会印章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不具备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资格。
学生与家长需了解2018年北京民办高校的招生政策和相关情况,避免落入“野鸡大学”的陷阱。民办高校招生简章也应载明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办学地点、招生专业、录取标准、取证方式、证书名称、证书性质、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含糊其词、误导求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