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程序问题
首先向学校学籍管理机构提出退学申请,一般是学生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7条第6点之规定,学生本人申请退学,学校应予批准 。一般来说应该有专门的申请表格,填写后上交,由校方逐级审批(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最好要求校方明确退学手续的审批时限,以防校方无限期拖延),按一般规程,退学手续的办理最慢在两周内即可获批。
退学手续获批后,校方应出具书面的退学通知单,学生拿到通知单后,应办理离校手续,一般有专门的离校手续单,其中包括财务处,在办理手续时,应要求学生处或财务处退还剩余的学费。一般正规高校在通知本人来校办理离校手续时,应该已经办理好相关的退费手续。
学费收据问题
一般学校在学生缴纳学费后,应当场开具学费收据。也有一些学校因为单据问题,可能会晚一些统一发放,但按规定都是必须开具给学生的,这一点不必担心。我想即使是民办学校,也不敢不承认你缴纳了学费,因为这不是你个人的行为,全班乃至全校学生应该都可以证明。
如发生纠纷后解决办法
1、向校长办公室投诉或信访。因为此问题各方面规定都非常明确,不属于有争议的内容,一般校长考虑学校声誉不太会纠缠不清。
2、如学校层面无法解决,则直接向你所在城市的教委写投诉信。现在信访程序还是比较完备的,如果你写了具名的投诉信,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一般是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