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歧视最伤人——丑人当后勤也得往后排
现在求职都需要经过面试,面试环节的出现让容貌问题成为了争论的焦点。“容貌不是问题,我们需要的是真才实学”,尽管用人单位对容貌并没有特别的要求,但几乎所有的应聘者都清楚,容貌已经成为了考核的一个指标,容貌好坏毫无疑问会影响到求职人的前途。
现象
“人才储备干部岗位要求:应届毕业生,身高,男170厘米以上,女160厘米以上;会计助理要求:男性;营销人员要求:本地户口……”近日,记者在杭州和金华举办的一些招聘会上发现,部分用人单位在户籍、年龄、身高、性别等方面对应聘者作出不同程度的条件限制。这些条件看似简单,但却成为不少求职者找到工作的绊脚石。
案例
某名牌大学金融学硕士刘某,身高1.60米,虽然他品学兼优,但身高成了他求职时无法迈过的门槛。他的求职意向是要去银行,在递完简历后,对方都对他表现出很大的兴趣。可等到约见时,对方一看他的身高就高兴不起来了。往往是双方谈几分钟之后,对方就直言:单位有要求,男性的身高不能低于1.70米,否则单位不会接收。
学历史的郭小姐自去年大学毕业至今一直没有找到理想的工作。原因是很多的用人单位觉得她肤色黑,相貌不符合用人标准。“有个公司本来想雇用我当秘书,可是面试后就没信儿了。事后,别的同学告诉我,这个老总竟然当着好多人的面笑话我眼睛大、鼻子扁,长得像‘京巴’”。
对相貌有一定要求的某休闲服装特许经营公司人事部负责人说:我们服务行业需要面对顾客,因此员工的相貌不要求特别漂亮,至少看着要顺眼。对于面貌上有明显缺陷的应聘者,我们基本上会在其投递简历时便将其淘汰。我们不是歧视他们,只因为他们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如果招聘库管员、司机、后勤等还可以考虑,但前提是同来的应聘者中没有比他们更优秀的。
热评
金华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场部部长许炼表示,就业歧视的现象虽然不是很合理,但毕竟用人单位在招人时考虑最多的是企业自身的稳定和发展,所以为了招聘最适合的人才,势必要对应聘者作出一些条件限制。而且由于行业性质不同,尤其是对一些特殊行业来说,也的确需要具备特殊条件的应聘者,比如前台接待员就会对形象、身高、性别等有要求,话务员则对声音有要求等。但如果用人单位在一些大众化的岗位上也非得加上条件限制,那很可能会把那些有能力、有热情的人才拒之门外。所以他建议用人单位可有针对性地放宽条件限制,给更多求职者一个表现的机会,而求职者遇到这种情况,也不要一味抱怨,或是丧失求职信心,而要坚信只要自己有能力、有资本,总会找到中意的工作。
浙师大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王永珍指出,求职者要想避免被歧视,应该提高自己的素质水平,如果用人单位发现你确实能力突出,能胜任他们的岗位,也会考虑录用你。此外,求职者还要学会一些求职技巧,比如发现用人单位的应聘条件和自己不符时,也不要急着走开,先在一旁听一下其他应聘者的交流情况,对该单位的情况和岗位需求有个明确了解,再趁人少的时候向用人单位推荐自己,展现自己的能力,以增加被录用的机会。
年龄歧视最严格——“新姜”与“老姜”都不可或缺
近年来,在中国劳动力就业市场上的就业年龄限制已比比皆是,用人单位在年龄上的歧视已司空见惯:从国家的公务员考试的年龄限制,到私人企业招聘启事中的年龄苛求;从国家干部提拔的年龄杠杠,到企业女性退休年龄比男性提前,仿佛没有一项工作不需要年轻人来做。毫无道理的年龄歧视使人们习惯地接受了35岁以上将无法再就业,50岁之后将会被社会抛弃的畸形思维。
现象
在一些招聘广告中,经常可以看到有关年龄的限制性条件,比如招收文秘人员,一般要求女性,年龄在22岁~28岁。同时,由于中国人口众多,就业结构出现年轻化的趋势,有的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了几近苛刻的年龄界限,将一大批年龄较大的求职者排斥在外,越来越多的企业在招聘员工时,将用人的年龄限定在35岁以下。有的单位采用强迫的方法使达到一定年龄的受雇者自动离职或者退休,或者当受雇者达到一定年龄,其升迁就受到影响。
案例
2003年4月初的一天,在招收机电工的一家企业展位前,外表看上去不超过30岁的何强小心翼翼地回答着招工人员的问题,对方的脸上也带着笑容,看得出来,他们对何强的条件比较满意。问了一会,工作人员让何强填一张登记表。何强满心认为工作有希望,掏出笔就在桌子上填了起来。可填了没一会,工作人员就指着年龄那一项问:“你是1966年出生的吗?”何强点点头。工作人员小声嘀咕了一句“不像啊”,然后马上板起了面孔,指着墙上贴着的招聘通告说:“你没看见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吗?年龄限35岁以下,你干嘛不仔细看了再来呢?像你这样年龄的人,我们根本不予考虑。”
何强的笑容僵在脸上,又不能反驳,只得尴尬地陪笑着走开了。
“其实我已看见通告上写的年龄要求了,我只是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去的,经历了太多次这样的年龄方面的审问,现在我最怕的就是用人单位问我的年龄,偏偏这个东西就是造假也造不来的。要是能造假,我早就找到工作了,也不用现在还在混悠。”何强对记者说。
热评
对于用年龄来限制求职,社会各界有着不同的看法。还在大学就读人力资源专业的张小姐分析:目前劳动力市场依然是一边倒的买方市场。在这样一个毫不设防的劳动力市场中,雇主不受任何限制就获得了所有话语权,当然可以随心所欲地制定游戏规则,要男要女,年龄大小,学历高低,都是雇主说了算。不少合资企业甚至外资企业当然也不甘示弱,你攀我比,愈演愈烈,致使雇佣年龄区间越来越狭窄,年龄上限也趋于下降。
可中国有句老话叫:“姜还是老的辣。”一位在劳动人事部门工作的黄先生就认为:用“年龄”作为用人标准,会使招聘单位错失一批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中年骨干。他们丰富的工作经验,不但可以使企业节省培训费用和培训时间,还会把其他单位的经验、人际关系等资源带入新的单位。况且,中年人大部分已成家,特别是女性,务实肯干,对于待遇要求不会太高,也不会轻易跳槽。这对于降低用人单位人才成本,形成稳定的人才梯队,很有好处。
首都经贸大学的安老师说:根据劳动部门相关法规,对一些特殊行业进行限制,比如高空作业是应该的,但对于一般的岗位来说,对年龄进行限制,严格地说是一种歧视。一位李教授也认为:重用年轻人,是人才市场供需状态的体现,但这不表明人才市场只需要年轻人。对于一个企业或一家单位来讲,人才结构多元化才是最稳健的。据统计,诺贝尔奖获得者平均年龄是38岁;按“35岁以下”的条件,就连诺贝尔奖金获得者都不能入选,这岂不是把人才往外推?
对于在招聘时限定年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曾湘全教授也认为不妥: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来看,不对某个职位做出具体的分析就限定年龄是一种统计歧视,“按照统计的一般情况来讲,35岁以下的人可能在某些方面会有优势,但具体的职位还要具体分析。限定年龄者,应该在职位说明书中分析出年龄和职位是什么关系,给出一个合理的理由。”
健康歧视最窝火——乙肝患者难就业
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权问题由来已久。全国有14亿人口,大部分的民众都受过肝炎病毒的感染。约有1.2亿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尽管权威的医学专家已经明确认为:除了少数特殊行业外,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可照常参加工作,但是许多单位在录用过程中,通过设置一定的体检标准来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录用。
现象
尽管中国2010年颁布了法律禁止单位招人和学校招生时查乙肝,但61%的国营企业继续在聘用前的筛选过程中使用这项检测。企业和医院串通在招聘过程中悄悄对求职者进行检测,员工若在每年一次的体检中呈阳性就会被解聘。结果就是受害者难以获取证据和得到法律保护。近年来,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没少推出,但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现象并未杜绝,只不过从地面转到了地下。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在新员工入职体检时,违反规定,检查员工的乙肝五项。其中8名被查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应届大学生,被企业要求回家看病,拒绝录用。
案例
2012年6月,26岁的李军刚刚从南昌航空大学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毕业。7月2日,他到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入职,这家企业在去年10月就与他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
然而,就在李军到公司后的第九天,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一位干事突然找他,私下通知说,因为被查出是乙肝大三阳,公司不能录用他,只有等到大三阳转成小三阳,才能重返公司上班。在该公司新入职的300多名员工中,与李军有同样遭遇的还有7位。
“多位医生告诉我,我只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肝功能正常,并不影响上班工作。”李军告诉记者,他先后到新都区人民医院、华西医院和成都军区总医院做肝功能和乙肝五项的检查,医生均表示在肝功能正常的情况下,不需要吃药治疗,目前世界上也没有治疗乙肝大三阳的方法。
“公司提出的以大三阳转成小三阳为上班条件,实际上很难实现。就是以此为借口赶走我们。”另一名被要求回家看病的新员工赵刚(化名)气愤地说。
热评
我国“就业歧视”现象在实际生活十分普遍并表现得五花八门,健康歧视是其中的一方面。由于法制相对不健全,遭受就业歧视的维权之路异常困难。对广大用人单位来说,更为重要的警示意义在于,招聘新员工时应以员工的工作能力作为是否招用员工的主要依据,择优录取,而不应当跟乙肝病毒携带、身高、性别等与工作能力不相关的因素挂钩。公平就业始终是就业立法关注的焦点,就业歧视侵犯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使个人尊严遭到了亵渎,也使众多求职者与工作失之交臂,造成了人才的极大浪费,而且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