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建设需要,2017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一、报名条件
具备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成绩优良、艺术特长突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考生所在省份组织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含)以上成绩。
二、招生计划及要求
(一)2017年学校面向全国拟招收52名高水平艺术团成员。各项目招生计划数见下表: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计划表
序号 | 项目类 | 计划数 |
1 | 键盘类(钢琴、手风琴、双排键) | 2 |
2 | 声乐类(美声、通俗、民族) | 2 |
3 | 管乐类(圆号、长号、大号、中音号、小号、长笛、萨克斯、巴松、双簧管、单簧管) | 12 |
4 | 弦乐类(竖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提琴) | 6 |
5 | 民乐类(阮、琵琶、柳琴、扬琴、笙、唢呐、竹笛、中胡、二胡、古筝) | 11 |
6 | 打击乐类(定音鼓、管钟、木琴、锣、镲、民族大鼓、排鼓) | 4 |
7 | 舞蹈类(民族舞、现代舞) | 8 |
8 | 表演与主持类(戏剧、小品、相声、戏曲、节目主持) | 7 |
(二)要求
1.每位考生限报一项特长;
2.舞蹈类和表演与主持类要求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所有符合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我校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于2017年1月16日至2月16日登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网(http://zhshw.nwsuaf.edu.cn/),进入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网上要求注册和填写信息。不接受现场报名。
(二)提交报名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将纸质报名材料于2017年2月18日之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方式(EMS)寄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艺术团报名”字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寄送纸质材料包括: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报名表》(网上报名完成后自动生成,网上打印),报名表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相关特长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中学公章);
3.报考项目的个人单独表演视频,视频制作要求如下:
(1)视频要求影像清晰,有正面图像,能充分反映考生艺术水准;除声乐类和舞蹈类外,其他项目类不得有伴奏;单机位拍摄,不得进行后期加工;
(2)仅限mp4格式,表演视频不超过10分钟;文件名命名为“报名号-项目名称.mp4”;
(3)仅接受U盘存储媒介,将U盘装在信封里,并注明考生报名号及报考项目;
(4)视频中不得出现“姓名、地区、学校”等与考生信息有关的语言和字幕内容。
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考生和中学须对报名材料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选拔程序
(一)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专家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确定参加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学校于2017年2月24日左右在招生网公布初审结果,考生通过登陆本科招生网上查看本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
(二)考核
1.报到确认
初审通过的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特长证明材料原件于3月3日15:00-21:00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报到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2.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3月4日
(2)测试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北校区绣山活动中心
(3)测试内容:
①键盘类:演奏一首自选键盘作品(4-6分钟,可选段);
②声乐类:完整演唱一首自选声乐作品(3-5分钟);
③管乐、弦乐、民乐类:演奏一首自选器乐作品(4-6分钟,可选段);
④打击乐类:自备两种打击乐器,演奏自选乐曲不低于两首(4-6分钟,可选段);
⑤舞蹈类:舞蹈基本功(包括软度、力度、技巧,不超过2分钟),一支成品舞蹈表演(自备音乐,4-6分钟);
⑥表演与主持类:自备单人表演作品(3-5分钟)。
(4)我校为考生提供钢琴、乐谱架、小军鼓、民族大鼓、木琴(马林巴)、竖琴、管钟等乐器,其他与考试有关的用品请考生自备。
(三)入选考生认定
1.学校根据公布的各个项目类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及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分项目类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分优秀和合格两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考生数不超过艺术团招生计划的30%。
2.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在我校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入选资格。
3.若有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时间在我校专项测试时间之后,考生可先报名参加我校测试,经我校测试合格并取得所在省份统一测试合格(含)以上成绩后方可获得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入选资格。
五、录取办法
(一)入选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规定,其中江苏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BB级。
(二)入选考生须按照所在省份规定在相应批次填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志愿,在所在省份公布的我校第一批本科专业范围内按文理科分类选择填报专业志愿,报考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无效,要求至少填报五个不同的专业志愿。
(三)对符合条件的入选考生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认定为优秀等级的入选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
2.认定为合格等级的入选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艺术团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以上10分,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
专业安排原则:高考成绩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的考生,满足所报第一专业志愿;高考成绩未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的考生,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之一。
六、组织和监督机制
1.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开展,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学校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过程中全程录像,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水平艺术团选拔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
七、其他事项
1.我校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考试不收取报名考试费,考生食宿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2.入选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协议书》,明确入校后参加艺术团活动的义务与责任。
3.达到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在取得高考成绩单和填报高考志愿后及时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反馈本人高考成绩及志愿等相关信息。
4.新生入学后,学校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艺术特长复测,如发现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查处。
5.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的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招生办)
029-87092447(团委)
招办传真:029-8709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