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抓住16年的尾巴,17年却来得触不及防,今天是新年的第四天,祝大家新年快乐,好多17年的考生可能还在紧张的复习期末考试,也有的考生在为高考做最大的努力,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些有关高考志愿填报当中容易混淆的名称,就是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到底有怎样的区别?看看你们都分得清吗?
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载体,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也是应用写作研究的文体之一。
《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出当年的《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内容一般包括:高等学校全称、校址(分校、二级学院、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或者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学习形式(全日制、网络教育等),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外语考试语种要求,录取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等。
它是高校向社会公布的法规性文件,学校依据事先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各级招生部门依据《招生章程》对高校进行有效监督,不仅增加了学校招生的透明度,同时也增加了考生的知情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学校和考生之间在填报志愿时信息不对称问题。因此,对于考生和家长而言,《招生章程》是考生填报志愿的重要依据。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对这些内容进行详细了解。
招生简章是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是学生了解该学校和进行报考的重要依据,是一种较为可信的院校信息。简章中会有学校所开设的课程、报考条件,报考日程,联系方式等。在招生宣传中,招生学校必须将名称、地址、类别、层次、专业、颁发何种学历证书等事项,按照审批机关审批的内容加以规范。
有些招生简章中,也对学校取得的成绩和良好的办学条件进行宣传。
学校的招生简章的内容要真实可靠,并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通过以后才可投入使用。
所以,从法律上来讲,招生章程具有很强的法律规范性作用,对于广大的考生来说是一种较好的保护,从某种意义上说,对各大招生的高校是一种较强的约束,用“招生章程”招生,有助于高校更加“阳光”的招录学生。
各位同学们在报考院校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招生章程,这样的报考会“保险”好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