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将于2016年12月10日至16日进行。针对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播音主持、广播影视编导六大类艺术专业,今日起,小编将为各位考生依次解析六大类专业考试大纲,考生们记得收藏喔~
今天,小编为各位考生解析音乐专业考试大纲,音乐类专业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至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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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
⑴ 乐理
乐理,又名“音乐基础理论”。是专门研究有关五线谱、简谱等乐谱的记谱方法,以及音乐中各种要素的一门学科,用以作为研究深层次音乐理论、音乐创作、学习声乐和器乐必要的准备。简单的说来,它是学习音乐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础理论知识,它是音乐类所有专业考试重要的专业基础科目。
⑵ 听音记谱
听音记谱是音乐专业的基础课程,主要是对考生进行音高、旋律、节奏的听辩和记写能力的考核,它是音乐类所有专业考试重要的专业基础科目。
⑶ 视唱
视唱是指独自把一首现场指定的乐谱,按照它固有的调式、音高、节拍、节奏、速度和表情记号等,准确地视谱即唱。它是音乐类所有专业考试重要的专业基础科目,主要考核考生的音准、节奏、识谱及音乐表现的能力。
⑷ 演唱
演唱又称“声乐”,它是以歌唱表达思想感情的一种艺术形式,是音乐表演专业(演唱方向)、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旅游艺术表演与策划专业(声乐表演方向)的面试科目。
⑸ 演奏
演奏又称“器乐”,它是通过乐器演奏来塑造音乐形象、传达思想情感、表现音乐内容的一种艺术形式,是音乐表演专业(演奏方向)、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旅游艺术表演与策划专业(器乐表演方向)的面试科目。乐器种类由考生选考,主要是常见的乐器,如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各种键盘乐器;西洋管弦乐器;中国民族管弦乐器等。
⑹ 舞蹈
舞蹈科目在此指舞蹈剧目或舞蹈作品片段,是以有节奏的人体动作来塑造艺术形象、表达思想情感、表现生活的一种艺术形式,是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方向)选考舞蹈方向面试的选考科目。
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为:3科必考科目(乐理、听音记谱、视唱)+1科选考科目(演唱或演奏或舞蹈),共考四科。
对音乐类专业考生学习音乐所需的基本素质和条件的了解和考核(包括五官、身高、身材、嗓音、口语能力等)随各专业面试科目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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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与办法
⑴ 听音记谱、乐理采用笔试的形式
两个科目连考,安排在一个时段考试,先考听音记谱,后考乐理。其中听音记谱是由考场统一播放钢琴弹奏的录音,考生边听边记,考试时间为50分钟;乐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只能用黑色字迹签字笔答题,铅笔答题无效。
⑵ 视唱考试科目采用一次性个别面试的形式进行
由考生当场按试题进行考试。
⑶ 演唱、演奏、舞蹈三项为音乐类专业技能考试科目,采用一次性个别面试的形式。
三项科目考试的曲目或作品均由考生自选。演唱、演奏、舞蹈考试所需的乐谱、乐器及伴奏碟等由考生自备(钢琴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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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乐 理
考试内容:音、记谱法、节奏与节拍、调、调式与调性、音程、和弦、常用记号;
考试要求:该科目为笔试。要求对乐理的上述内容有较全面的了解,并能正确地表达和答题。
听音记谱
考试内容:包括听记单音、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等。采用五线谱记谱法记谱。考生在收听用钢琴弹奏的录音时,根据标准音听辩记谱;
考试要求:该科目为笔试。要求能够准确地听记音高(给标准音);准确地听记旋律音程及和声音程;准确地听记和弦各音;准确地听记旋律,并能准确地标记音值、节奏组合及划分小节。
演 唱
考试内容:演唱思想内容健康的歌曲,曲目可以是各种题材、体裁、风格不同的中外歌曲。主要根据嗓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和作品程度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考试要求:该科目为个别面试。采用一次性背谱演唱的方式,每考生考试限时3分钟。要求:【演唱歌曲】自选独唱歌曲1首,限时三分钟,用钢琴伴奏,钢琴及钢琴伴奏人员由考场统一安排(考生自备乐谱);【嗓音条件】发声器官健康、无喉疾病变,声带开合良好,声音干净、音质纯净、有一定音域、音量,可塑性强、富于表现力;【演唱方法】歌唱状态良好,方法正确,声音自然顺畅、音色变化自如,做到三个准确:音高准确、节奏准确、咬字吐字准确且清晰;【演唱技巧】演唱的技巧及歌曲艺术处理得当,有一定表现能力,整体效果较好;【演唱作品程度】演唱的作品有一定难度和较强的艺术性。
演 奏
考试内容:演奏各种题材、体裁、风格不同而内容健康的乐曲或练习曲。主要根据考生的演奏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程度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考试要求:自选曲目1首,限时5分钟,不允许自带伴奏(除钢琴外,所使用的乐器自备)。音乐各专业器乐的演奏要求方法正确,演奏姿势、手形、动作、指法或持琴、持弓、运弓(弦乐器)、口形(管乐器)等方面较规范;有一定演奏技巧,音高、节奏准确,基本功扎实,演奏熟练完整;表现力强,对作品艺术风格的诠释较准确,对速度、力度的把握准确、处理得当,艺术感染力较强,整体效果较好,作品技巧及表现要求有一定难度。
视 唱
考试内容:视唱考试采用五线谱和简谱两种乐谱各一首,范围与内容大致包括:常用的四二拍子、四三拍子、四四拍子;常用的音符及休止符;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十六分音符的各种组合;附点节奏、切分节奏;弱起小节、三连音、少量的临时变化音和八度以内的各种音程级进与跳进等。主要根据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表现能力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考试要求:该科目为个别面试。考生在考场按考题(一套)视谱即唱地考试。考题有五线谱和简谱两大题,均为必唱曲目。五线谱考题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允许考生在正式视唱前对考题进行默唱,限时半分钟。要求做到一次性连贯地视谱即唱,并做到音高、节奏准确;对节拍、节奏及五线谱的旋律视唱(一升、一降调号内)能熟练准确地掌握;对常用音乐术语记号(速度、力度等)能正确掌握和表现。
舞 蹈
考试内容与要求:参见舞蹈类考试各科目,选考其中一个科目即可。
音乐类专业素质条件考核
根据音乐类专业培养目标和招生的要求,对考生学习音乐的素质和条件进行了解和考核,随演唱或演奏考试科目进行。
要求考生:
1.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各部位比例匀称协调。
2.四肢健全、手形良好。
3.身高符合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标准。
4.声音清晰明亮,声带无病变;无口吃,无语音障碍;会说较标准的普通话,乡音能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