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7日电(赵英梓)今日,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负责人就“保留的地方加分项目如何规范”的问题表示,地方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
该负责人表示,大幅减少地方性加分项目是这次改革的重点。具体措施是,一是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相关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国性加分项目的规定执行。二是各省(区、市)要进一步大幅减少其它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三是原来没有的加分项目,各省(区、市)不得新增。
同时,对于确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项目,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一是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二是地方性加分项目的适用范围与全国性加分项目不同,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三是有关地方要探索完善边疆民族特困地区加分政策,具体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