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异地高考“三步走”方案,2016年起全面放开异地高考,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随迁子女可在粤参加高考。昨日,具体方案正式出炉。也就是说,2016年是广东省就读普通高中的随迁子女在粤报名参加高考的第一年。(11月18日《南方都市报》)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进城务工,他们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然而,进城务工的随迁子女却由于户籍的限制,无法在居住地参加高考,这不仅不利于教育的公平发展,也易造成人才的流失。因此,对于广东省出台的异地高考取消户籍限制这一政策,笔者表示非常赞同。
以往由于户籍的限制,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无法在居住地上学和参加高考,这就使得很多进城务工人员不得不把子女留在家乡农村,因此产生宏大的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同时,也有部分务工人员,出于对孩子的担心而选择离开城市,回村务农,这也致使城市流失了一批人才,不利于城市的建设与发展。
异地高考是根硬骨头,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平衡本省考生和随迁子女的权益。同时,在确保符合条件考生的合法权益时,也须防止高考移民。毋庸讳言,在城市化进程中,人口流动频繁,随迁子女涌向城市,能不能在所谓的“异地”就读与参加高考,关乎教育公平。
广东省出台的异地高考取消户籍限制政策可谓是破冰之举,一方面,规定对随迁子女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打破了此前要求父母就业地与子女学籍所在地必须在同一地市的限制,既满足了进城务工人员和其子女的不同需求,又有效规避了以往出现的“高考移民”现象。另一方面,此举有利于推动高考制度的改革,促进教育的公平发展。同时,也为城市的发展留住了人才。
全面放开异地高考有着诸多看得见的好处:一是增强外来人口的归属感,激发他们对广东的建设热忱与主人翁意识,劳动力资源稳定,对城市发展自然大有裨益;二是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人才。在广东省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很大一部分将选择在广东省就读、就业,继而为广东发展提供更充足的潜力。
推进异地高考,一举多赢。我们不能因为部分人的反对就停止教育改革的步伐,也不能因为有干扰、有不同声音,就放任不合理的制度继续存在。每个公民都有权利享受公平教育,因户籍导致的教育不公平早该寿终正寝。推进异地高考当然还需与户籍改革联动,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不可否认,在放开高考户籍限制的同时,当地学生的升学必须面临更大的竞争,这又会导致新的社会问题。因此,除了放开高考户籍限制外,还需要国家进一步推进高考考试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完善招生体制的改革,不断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从根本上推动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