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自招联考、笔试原则一门、试点高校不得向高中分配名额……明年自主招生将会“大变脸”。昨天,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年起,全国90所试点高校的自主招生笔试、面试和录取都将挪至高考后进行。
学生自荐可申多所高校
以往自主招生报名,试点高校一般接受学生自荐或学校推荐。但伴随着高校推出的“校长推荐制”“校长直通车”“领军计划”等个性自招计划,试点高校一般会在全国高中选择推荐校,并分配相应名额,自主招生报名中,基本以学校推荐为主。
这种方式将在2015年自主招生中发生改变。依据《意见》,明年起,自主招生仅允许考生向试点高校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须对其真实性负责。学校还须如实提供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学业修习和成绩、参与公益活动、获奖等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写实性材料。
《意见》明确要求,试点高校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试点高校自主招生应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
清华大学招办主任于世洁透露,以往,学生主要通过中学推荐获得参加自主招生的机会,但中学往往会对学生的报名进行平衡,使得一名学生仅能选择一所大学,这影响了学生的自由选择权。自主招生政策调整后,学生可自主报名和申请各高校,可以获得多所学校的初审通过甚至认定,扩大了学生的自由选择权。
笔试原则一门
伴随着以北京大学领衔的“北约”、以清华大学领衔的“华约”、以北京理工大学领衔的“卓越联盟”等自主招生联盟的出现,自主招生联考愈演愈烈,自主招生考试也被诟病为“小高考”、名校“掐尖战”。不仅如此,因为几大联盟联考同时举行,使考生只能在某一联盟盟校中选择申请自主招生高校,限制了考生的选择权。此外,2010年、2011年,自招联考笔试科目繁多,考试时间长达六七个小时,学生应考辛苦。
依据《意见》规定,明年自主招生各校不得联考,不得组织培训。试点高校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重点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如需笔试,考试科目原则上一门、不超过两门。考核过程须全程录像,抽签决定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防止暗箱操作。
试点高校可选派专家到偏远、贫困地区,对当地考生现场考核,或通过网络远程视频面试进行考核,方便考生报考。
北京大学招办主任王亚章表示,以往各高校自招和联考,考题设计趋近高考,成为变相应试招生。依据《意见》,自招笔试和面试中不再以学习成绩作为单一指标,可充分发挥学科专家的评价作用,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优秀考生。
有高校招办主任预测,由于笔试和面试挪至高考后进行,时间所限,很多学校会只考一门,不排除取消笔试的可能。学校将更加看重面试。
自主招生预计单独录取
依据教育部规定的自主招生时间表,高考前,各校将完成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初审。6月7日和8日高考,6月10日至22日,试点高校完成考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高考成绩公布前完成考核,是为了防治高校依据高考成绩设定自招门槛,同时也防备自主招生舞弊等问题的出现。
高考成绩公布后,各地将组织有关考生单独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原则上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并进行公示。
自主招生入选考生高考成绩原则上不应低于考生所在地有关高校同批次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特别突出的个别优秀考生,经向社会公示、申请批准后,可破格录取。
教育部要求各地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现阶段不扩大试点高校范围和招生比例。
于世洁认为,自主招生考核安排在高考后进行,解决了中学教学秩序和学生选择权的问题,理顺了高考与自主招生的关系和时间顺序,这也是与国际接轨。
有招办主任表示,以北京为例,高考成绩公布后到一本录取一般不到一个月,报名、咨询、录取时间很紧,预计明年高招录取会在一批录取前设置“自主招生批次”录取。
参加考核学生名单也须公示
教育部、各省、试点高校和中学将建立四级信息公开制度。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试点高校要将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分别在本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拟录高校及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等。
北京交通大学招办负责人史贞军认为,公示入围高校考核的考生非常重要,可以防止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严禁高校违规承诺录取考生
依据教育部的规定,试点高校不得发布未经教育部备案的自主招生简章或进行虚假招生宣传;不得在高考前以任何形式组织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工作;高校自主招生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不得参与社会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辅导活动;不得恶性生源竞争或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录取时不得突破自主招生计划录取,不得突破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录取,不得更改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
各地不得擅自扩大试点高校范围或出台与国家招生政策相抵触的招生办法,不得违规录取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