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学生意外死亡事件呈多发趋势,但在处理过程中,巨额赔付往往成为高校“难以承受之重”。22名广东省政协委员联名提议出台相关文件,规范大学生意外死亡事件的处理程序,以防止在索赔过程中的“漫天要价”。广东省教育厅明确,将征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案例,编印成册供各高校参考。(12月9日《新快报》)
“巨额赔付”尽管是校方不能承受之重,但也不该将之归咎于“家属漫天要价”。或者说,在儿女罹难的事实面前,指责家属“漫天要价”,不仅逻辑悖谬,更显失道义。说得更直白一点,“家属漫天要价”,本就是个伪命题。
一来,大学生意外死亡事件,属于小概率意外,家属并不存在蓄意谋财的前置可能。二来,从谈判能力上看,校方与家长显然不在同一个“段位”之上。高校与家属之间的博弈,类似于劳资关系,校方是明显的优势方,有什么“难言之隐”,非要妥协于所谓的“漫天要价”呢?再说,高校意外也不是三两天,大多家属通情达理,也没有掀起多大的公共事件。至于“要价”,只要公平正义的司法维度在,他可以漫天要价、你可以漫天砍价,有什么奇怪的呢?
少数校方倍感委屈,说到底并不是家属要价的问题,关键在于两个层面:一是地方“稳字诀”变了味,凡有风吹草动,都要息事宁人。在这样的政绩观之下,无非是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玻璃心。这是逼着校方出钱服软的根源,但与家属有何相关?二是事件的死因鉴定、责任认定、赔偿标准等不公开不透明,程序正义含混暧昧,面对家属情绪性赔偿请求,自然心虚得只有掏钱了事而已。这能怪谁呢?作为理性经济人,利益最大化是基本底线,家属要价,不过是最正常的行为选择。安保做到位、责任尽到位,为啥怕人“要价”呢?
制度有制度的道理,生活有生活的逻辑。大学生意外死亡事件频发,固然很多是“意外”,但不得不说的是,也有部分“意外”,并非完全绕不开的魔咒:恋爱的困扰,求职的受挫,价值的颠倒,家庭的变故,甚至校园安全的短板……用海恩法则来看,一切的一切,无不早有了可控可救济的隐患源头。事后算钱固然重要,事前防范恐怕才是最经济的选择。
孩子遇难在校园,本是人世间极其悲伤的事情;在议价程序中被指责“漫天要价”,不啻赤裸裸的二次伤害。拿制度说事儿,还是少些牢骚与娇嗔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