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支持浙江中医药大学建设一流中医药大学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5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数量、学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稳居全国中医药院校前列,形成中医师承教育浙江模式,国家级人才增至40人以上,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科技成果奖2—3项,至少有1个学科进入教育部学科评估前10%或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有1家以上附属医院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同类医院前10位,完成富春校区建设,学校服务支撑中医药强省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建成特色鲜明、守正创新的一流中医药大学。
到2035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数量、学生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率得到进一步提升,中医师承教育引领全国,集聚一大批国家级人才,建成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平台,产出一批重大成果,附属医院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同类医院前列,有2个以上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国际化办学水平全面提升,综合实力稳居全国中医药院校第一方阵。
主要任务:
(一)实施一流学科建设工程。聚焦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学科优势,通过优先建设和重点投入,显著提升学科实力,加快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围绕中医药传承创新战略需求,突出学科交叉融合与协同创新,对接精准医学、转化医学、智能医学等新领域,加强医学与理学、工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交叉融合,进一步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完善学校主导、学院主建的学科建设机制,加强学科校内评估,大力提升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学科的国际学术竞争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实施一流人才培养工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走在全国中医药院校前列,建设一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一流课程,构建“中医思维+”的育人模式。全面推进师承教育改革,实施“浙派中医”人才师承培养计划,开设本科直博实验班、中医师承班。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快提升在校硕士生、博士生比例。加强拔尖中医药人才培养,争取成为教育部中医、中西医结合九年制人才培养试点单位,大力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加大订单式、定向式本土化乡村医生培养力度,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新时代基层医生培养模式。(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三)实施一流科研推进工程。实施重点研究基地建设计划,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参与相关领域省实验室建设,推进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联合浙江省中医药研究院、浙江省中药研究所等力量,打造高水平中医药科学研究平台。推进浙江省中医理论现代化研究所建设,与中国中医科学院联合筹建数字中医研究平台。深化对“浙派中医”和“浙产中药”的研究,着力提高用现代科学解读中医药学原理的能力。加大对中医药领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高水平中医药科技成果,提升冲击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硬实力。加强协同创新,推进中医药健康科技产业园和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改革科研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营造浓厚的创新氛围和良好的学术环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药监局)
(四)实施一流师资引育工程。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增强学科发展动力,加大院士、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国家岐黄学者、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名中医等高层次人才的引育力度。支持申报省“鲲鹏行动”计划、省海外引才计划等人才工程,加快中医药高端人才集聚。强化中医药青年人才和博士后等后备人才储备与培养,争取5年内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占比达到80%以上。实施名中医人才“纳贤计划”,吸引确有专长的民间中医高手参与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学科专业建设。加强学科团队建设与引进,推动国家级创新团队、国家级教学团队建设取得新突破。(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人才办〕、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
(五)实施一流附院打造工程。着力打造中医医学高峰,加快提升附属医院核心竞争力。重点建设10个左右区域领先、国内一流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争取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区域医疗中心、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等项目立项。加大直属附属医院建设力度,加快改善办院条件。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同质化管理附属医院建设。发挥学校龙头作用,加强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建设,进一步完善医教研协同体系。推进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浙江省名中医研究院和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着力提高重大疑难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疗效和中医药服务能级。(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杭州市政府)
(六)实施一流设施提升工程。立足一流中医药大学建设发展需要,完善校园布局规划,优化校区功能定位。通过盘活办学资源,推进富春校区建设。适应“互联网+教育”发展趋势,建成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一体的智慧校园基础设施体系,深入应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实现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数字化改革走在全省高校前列。支持学校建设人才公寓。(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杭州市政府)
(七)实施一流对外交流工程。深化中医药国际交流,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的合作,积极争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推进国际化内涵发展,成规模招收来华留学生的专业达到10个以上,争取成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打造“留学浙中医大”品牌。加大海外中医药中心建设力度,推动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和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医药服务进出口基地建设,拓展中医药技术研发出口领域,促进“互联网+中医药服务贸易”新业态发展。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计划,建设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外办)
(八)实施一流党建统领工程。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大力推进高校党建“四个融合”行动和“抓院促系、整校建强”工程。不断提高学校党委的引领力、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党员干部的执行力和师生员工的凝聚力。加强变革型组织建设,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塑造变革、争创一流的能力和水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力争成为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走在全国中医药院校前列。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校园意识形态安全,建成省级文明校园。扎实推进清廉学校、清廉医院建设。(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