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情况。针对职校生实习管理的问题,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子季表示,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自查,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实习专项排查,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指导各地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实施工作方案,指导实习各方规范签署和履行实习协议,提高实习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陈子季介绍,学生实习本质上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由于实习管理涉及的主体比较多,工作链条比较长,出现了一些单位和个人以实习的名义组织学生到企业生产的“流水线”务工的现象,影响很恶劣。对此,教育部高度重视,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一方面,我们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督促指导,核查整改。另一方面,联合人社部、工信部等八个部门,对2016年出台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规定和原来相比,进一步明确了实习参与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实习各环节过程的基本要求。这里面有几个重大的突破:
一是进一步强调了学生实习的本质就是教学活动,将原来的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统一为“岗位实习”,对符合条件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厂中校、校中厂、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都作为实习单位,丰富了实习的形态,重在强化实习效果和实习安全。
二是聚焦职业学校实习治理水平,提出了一系列举措。要求实习单位必须要经学校党组织审议并对外公开,实习中如果遇到突发事件或者是重大风险,要按属地管理做好分类管控,支持结合学徒制培养,中高职贯通培养合作模式来探索一些实践性的教学改革。
三是推动优先选择与学校有稳定合作关系的单位作为实习单位,同时也鼓励引导企业按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来设立实习岗位,并对外发布实习岗位信息,加快推进学生实习保险覆盖面等。
四是要加强与地方的协同配合。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鼓励支持学校和实习单位开展学生实习,同时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要求跨省实习必须要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按程序报省级主管部门。
五是划定了实习管理的红线,并有针对性地明确了处理规定,切实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首次配发了实习协议示范文本,明确了必须由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签署协议后方可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