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教育厅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明确,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以随机抽检为主,重点抽检为辅的方式进行,覆盖全省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抽检比例不低于2%。对于上年度抽检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学科专业,或规模较大、重点建设、新增学士学位授权等需要重点监测的学科专业,适度提高本科毕业论文的抽检比例。
《细则》提出,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评审。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教育厅将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报请省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备案注册信息,宣布学位证书作废。
《细则》明确,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本科专业认证、专业建设经费投入、招生计划分配、推免研究生比例、新专业申请、学位点申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