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对2017年全区高考体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要求,2017年高考体检仍由各地教育、卫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高考体检必须在二甲(含)以上医院或相应医疗单位进行,主检医师和各科体检医师必须达到规定的资质;强化对所有参加高考体检工作人员的岗前业务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加强体检现场工作流程和人员的管理,确保体检秩序井然;要求认真核对体检考生身份,防止他人代替体检;准确填写体检结论代码,不得出现代码无对应结论的情形,确保各体检项目均有检查结果,不出现空白或漏检项目,各项目均要有医师签字,最终结论要有主检医师签字和体检医院(单位)盖章。体检信息录入时要认真负责,确保所有考生的体检信息都录入系统,确保包括不宜报考专业等体检结论意见在内的所有项目录入准确,录入后要进行必要的数据检查。继续实施《体检表》扫描工作。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醒,考生填报提前录取院校意向类别和所有院校(军校、国防生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录取方面的身体条件要求,均以高考体检的最终结果和结论为准,其他体检结果或结论,不予认可。这一点请考生务必领会,要认真对待高考体检,切莫无视体检结果和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考生要如实完整地填写《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表》中的“既往病史”,不得隐瞒或背离身体现状填写。凡因本人未能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既往病史而造成相关的面试或体检不合格、录取阶段被退档、新生入学复查阶段被取消入学资格等情形,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军校退回考生,我区一般安排自治区公办本科二批高校相关专业接收录取,其他退回考生不予重新安排录取。
考生对体检信息要进行“双确认”,即体检结果信息网上确认和打印出的《体检表》签字确认。体检信息录入完成后,各地要组织考生进行体检结果信息网上确认,未进行网上确认或未录入体检信息的,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此外,为进一步告知和确认体检结果和结论,各地还将组织考生在打印出的《体检表》规定位置签字确认本人的高考体检信息,若签字时考生未满18周岁则其家长(或监护人)也要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