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名工作定于12月26日至30日进行。今天,省教育厅对该项工作作出部署。
2017年我省合并原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为本科A批,把原本科第三批改为本科B批。考生提交报名材料、领取报名卡和现场采集照片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8时至12月29日17时30分,艺术高考报名同步,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17点30分,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8日17时30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无需缴纳各项考试费用。
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高考报名工作资格审查小组,统一协调和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实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确认、谁负责”的审查办法。
各市县教育(教科)局要成立学籍审查小组,负责审查考生的学历、学籍和实际就读经历情况,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到班点名、查阅资料、座谈调查等方式开展学籍审查工作,重点审查高一录取的学校与当前就读学校不一致、从省外转学来我省就读、“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考生实际在校就读情况,坚决打击学籍、学历造假行为,严把普通高考报名学籍审查关。
异地高考报名条件 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不受报考批次限制
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只能报考本科B批及高职专科学校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我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 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 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
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本人在我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异地高考”的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我省的居住时间和考生在我省的就读时间,从2017年8月31日往前推算;考生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的时间,从2016年12月31日往前推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