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这一问题,与目前的高考录取制度有关。我国高考录取还实行按总分录取的模式,即要把两次考试最好的一次成绩计入总分录取,形象地说,就是多次考试为一次录取服务。这和国外的统一考试多次考,比如美国的SAT(学术能力评估测试),一年考7次,考生缴一次费可选择参加3次考试,每次考试都可以作为申请入学的依据,学生自主申请大学,大学独立招生,即多次考试、多次录取是不同的。多次考试,一次录取,按总分排序,很难让考生从唯分数论中解放出来,而只有多次考试、多次录取,才能让考试更好地起到评价作用,促进大学建立多元评价体系,引导中小学教育逐渐摆脱应试教育。
这就需要我国在推进高考改革中,除了进行科目改革、考试改革之外,还要进行录取制度改革。具体而言,要按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到的“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在高考改革中,积极推进招考分离、探索高校自主招生。
高考改革的出发点和目标,都在于扩大学生的选择权,包括考试选择权、科目选择权、学校选择权,以选择权的扩大,来促进中学办学进行多元教育,大学招生建立多元评价体系。
各地在推进高考改革时,要结合各地教育实际,在扩大学生选择权方面进行深入探索,外语科目两次考只是扩大学生高考选择权的第一步。未来,其他高考科目也应该逐渐实现多次考试,最终形成多次考试、多次录取的高考招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