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1. 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
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表现,包括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
2. 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
学生掌握各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科特长和学习兴趣等。
3. 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
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能力等。
4. 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学生的想象力、创新意识,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实践体验经历,创新与实践活动成果/作品等。
结合上海中医药大学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综合素质评价重点参考信息如下:
(1) 学生本人对未来职业或专业的兴趣;
(2)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基础型课程成绩;
(3) 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情况;
(4) 参加拓展型、研究型课程学习及相关课题研究,并具有一定的成果表达;
(5) 参加各级各类科技创新、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所取得的成绩。
★使用范围与使用方法
1.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春季考试招生录取中的使用
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报考本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2.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使用
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将作为考生报考该校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的面试参考依据。
3.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普通高考录取中的使用
在普通高考录取环节,学校在严格按照当年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专业调剂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