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两年,越来越多的国际学校亮相深圳,仅《广州日报》记者粗略统计就有十几家。但“刚需”下的国际学校却乱象丛生:有的学校不具备相关资质;有的学校学位难求;有的学校开学一年就停办。对于此种现象,到底应该怎么看?(澎湃新闻网10月23日)
国际学校不等于完美教育
深圳家长普遍的高学历,往往在整体上形成了重视教育的氛围。而深圳作为国内与国际交流合作的窗口城市,家长重视孩子的国际化教育似乎顺理成章。在家长的“刚需”下,众多资本投向国际学校,迎合家长的需求,自然符合市场调配的方向。
从家长对国际学校的追捧来看,主要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为孩子出国留学做准备。这类家长将出国留学视为孩子成长成才的第一选择,对所谓“国际教育模式”推崇备至,他们对国外的培养方式也有一定了解,自身的教育选择对身边人产生了很大影响。第二种是因为孩子成绩不佳,没能考上家长心目中的“好学校”,或者高考没有多大把握,为了孩子接受“优质教育”,便将希望寄托于国际学校。第三种属于纯粹跟风,听说国际学校好,身边有进入国际学校就读的孩子,为了“不落伍”,便将孩子送去接受“国际教育”。
应当说,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下的家长有着自己的理性思考,但也只是自以为是的理性,并没有真正从各方面考量孩子是否适合、环境是否适合、自身经济条件及孩子今后发展是否适合国际学校的问题。而跟风者的盲目性,没有计划和保障,只会给孩子带来伤害。也正是这些不考虑孩子和家庭具体情况的追捧,形成了对国际学校的“刚需”。为了抢占市场蛋糕,各路资本自然急着进入,哪怕没有师资力量,也想先占一个坑,乱象丛生在所难免。
事实上,国际学校作为一种探索性的模式,并不适合绝大多数的中国学生,而只应当是部分有特殊需要家庭的选择。无论是A-level课程(英国高中课程)、AP课程(美国大学先修课程),还是IBDP课程(大学预科课程),其背后都是英美及英联邦国家的教育体制。这些课程基于英美文化传统,与中国文化传统大相径庭,学习这些课程的学生多是在英美文化环境之中。基于社会、经济、政治、教育、文化环境的不同,中国学生学习这些课程,除了英语水平的提升外,极难真正达到课程目标。
因此,对于中国学生来说,国际学校本身只是对部分有特殊需要家庭的教育服务,比如有移民需要的,或者根据家庭情况为孩子规划人生的。这部分人毕竟是极少数,本不应形成如此刚需。国际学校不等于优质教育,更不等于“完美教育”。把孩子送去当作“试验品”,不一定能得到“完美教育”,反而可能毁了孩子的前途。(廖德凯作者系时评人)
注重教育需求才是正道
国际学校承载着国际教育功能,不但其资本国际化,教学内容亦注重国际化。也正因如此,国际学校的课程体系与普通高中完全不一样,孩子很难再重新适应国内高考,再加上整个行业的野蛮生长,选择国际学校确实存在很大风险。一旦接受了国外的课程体系,也就意味只有走出国留学这一条路。
低门槛造成了国际学校的粗放式发展,并出现了诸多亟待解决和整治的乱象,如师资不到位、管理理念不合、存在虚假宣传和乱收费等,而且对后续费用有极高的要求,确实需要家长们慎重考虑和选择。尽管如此,国际学校依然成为市场上的宠儿,其中原因耐人寻味。显而易见的是,如此旺盛的需求并非跟风使然而是合理诉求的表达。应该意识到,也有一部分因素是国内公办教育满足不了一些家长对优质教育的需求,随着家长们国际视野的扩大,国际学校才应运而生。
其实,这种状况跟留学潮和留学低龄化如出一辙,甚至可以说是一体两面的表现。中国教育在线发布的《2016年中国出国留学发展趋势报告》指出,我国留学生的年龄结构正在发生快速变化,以中学生为主体的低龄留学生数量增长迅速。截至2015年11月,赴美就读的中小学生已高达34578人,占在美就读的国际中小学生的52%,并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比例。
如此背景下,以国际化和留学为主要功能的国际学校自然追求者众多。有专家认为,在当前我国一些地区中小学“千校一体、万校雷同”的现状下,个性与特长无以得到发挥与培养,国际化教育的愿望和诉求得不到满足。为了给孩子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成长空间,有条件的家庭便选择了出国留学,并突出了一个“早”字,从而造成留学的年龄越来越低。
从市场维度来说,国际化下的国际教育必然需求强劲,国际学校出现增长在情理之中。尽管当前国际学校的建设与发展还有不少问题,但应承认其存在的合理性,从尊重市场和尊重需求的角度,引导其健康有序发展,而不是基于风险的打压,这样反倒会滋生更多乱象。
就当前来说,国际学校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还是监管相对滞后,未能跟上行业发展使然。若能基于国际学校的新形态,不断完善办学标准和监管体系,再辅以行业自律机制,那么国际教育就会形成源头活水,让国内学生享受真正国际化的教育。(堂吉伟德作者系职员)
以监管遏制野蛮生长
开办国际学校本来是为一些孩子提供适应国外教育的机会,推进国内教育改革。然而,国际学校持速升温的背后,却出现了一些与开办国际学校初衷背道而驰的问题。比如,由于准备不充分和自身能力不足,有的国际学校徒有其名,导致学生和家长的正当权益遭受损失。
我国国际学校有以外籍学生为主的学校、公办学校国际部、民办国际学校三类。目前来看,前两类报批并接受监管,办学比较规范。而招收学生最多的第三类比较混乱,主要原因是国际学校在我国教育监管上存在空白地带,国际学校开办几乎没有门槛。有的投资者只重短期利益,还有一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把关不严,监督不力。
对国际学校进行有效监管,政府首先要从法律层面明确国际学校的定位。我国曾明确承诺,将有限开放高等教育、成人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学前教育和其他教育市场,但对于义务教育市场开放则没有承诺。《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指出,可在高中阶段申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小学及初中则明令禁止。这些存于政策灰色地带的国际学校,目前是在依靠市场“自净”,这是远远不够的。
同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做好国际学校跨境教育审批和质量认证工作。国际学校要有自己的准入制度,要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要通过教育行业或者认证体系来解决准入问题。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做好国际学校开办的事中监管和事后纠偏工作,把国际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模式与本地教育相融合,发挥国际学校的特色,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真正培养融入国际社会的杰出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