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书法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古代碑帖临摹(楷书、隶书)、书法创作(自选书体)、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汉印),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考点设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所在地,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7日。
11.表演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朗诵、才艺、形体、表演。考试从形象气质、语音、才艺展示、形体表现、表演等方面评判,总分200分。考点设在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平安大道210号),考试时间2017年1月11日开始,实行网上预约考试。考生应于2017年1月2日8:00至6日18:00登陆艺行家(www.artlets.cn,可下载手机端APP),根据自身情况预约考试具体时间。
12.编导制作类(含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导演等)专业省统考为笔试,总分200分。有三个部分内容:①文艺、文学常识;②材料作文(根据给定素材编写故事情节和评述题);③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分析)。主要从考生对作品的主题分析、写作、结构把握、艺术分析、思维构思、编创等能力及文艺文学常识等方面进行评判。编导制作类专业省统考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办所在地,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7日。
13.体育舞蹈类专业省统考科目分为专业主科(体育舞蹈基本动作及作品表演)和基本功(形体观察、芭蕾基训),各科满分分别为120分、80分,总分为200分。考试从考生的形象气质、舞蹈基础、专项素质和专项技术等方面进行评判。全省统一组织测试,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考试时间在2017年2月份。考生应于2016年12月30日到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服务大厅或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www.heao.gov.cn)上查询具体的分批时间,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名、考试。
14.考生凭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办核发的《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和经我办同意的校考。两证不全或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校考
15.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2017年我省暂不扩大校考设点院校范围。原已批准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以及在河南设立校考考点的院校,均须于2016年12月20日之前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2)传真至0371-68101514。
经我办同意并向社会公布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方可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且只能接受我省考生参加校考。我省考生报考校考院校原则上只能在我省内设立的校考考点或学校在本校内设立的考点考试。未经我办同意擅自设点、跨省校考的,其校考成绩我省不予认可。经同意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2017年艺术类本科在我省拟投放招生计划不得低于去年的艺术类本科计划数。校考院校艺术类本科计划在录取时如生源不足未完成计划可调转入普通本科录取使用,原则上不得调减计划。
16.经同意在我省内设立校考的院校,校考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2017年1月9日-3月9日进行。考试实行网上约考,约考时间根据院校的考试安排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应于校考预约时间段登陆艺行家(www.artlets.cn,可下载手机端APP)或校考院校公布的网上约考网址预约具体的考试时间。校考院校在组织预约考生校考时,要根据校考考点内提供的我省艺术类考生报名数据库核对考生的相关基本信息,并认真核对考生的《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准考证》和身份证,无误后方可允许其参加校考。两证不全或信息有误的不得接受其参加校考。校考院校接收和组织校考时应告知考生必须参加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且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参加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方可按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