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设置
我省确定的校考考点为: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兰州艺术学校和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其中:
兰州城市学院负责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的组考工作;
兰州文理学院负责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的组考工作;
兰州艺术学校负责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专业的组考工作;
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负责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的组考工作。
考试时间
我省校考于2017年2月4日开始,并于2017年2月底前完成。省外院校组织校考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科目等以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报名程序和考试规则
(一)考生在报名点领取校考报名表,按表上的编号顺序排队,并正确填写内容。
(二)考生持报名表、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美术与设计学类考生须同时持统考合格证)及身份证进行考生资格审核和交费。
(三)考点工作人员按考生报名表上填写的内容输入报考信息并打印院校校考准考证。
(四)考生领到一个或多个院校的校考准考证后,要认真核对校考准考证上的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在确认单上签字,将准考证存根留报名处。
(五)每场考试考生应提前半小时到考场候考。
(六)考生凭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招生院校校考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进入考场。
(七)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必需的文具,不准将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
(八)美术考生除考试用纸张以外自备其他所有考试用品:画板、画架、铅笔、橡皮、水粉等。
(九)音乐、舞蹈考生除钢琴以外须自备其他随身乐器及表演服装等物品。其中音乐考生原则上进行无伴奏清唱,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伴奏的,由校考院校向考点提出申请,经考点审核同意后,由校考院校提供免费伴奏。
(十)考生应服从现场监考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引导,自觉维护考场秩序和环境卫生。
(十一)考试结束交卷后,考生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
成绩的报送、查询与管理
(一)专业合格成绩的报送与公布。各院校须将考生校考专业合格成绩等信息于2017年4月20日前报送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成绩报送分数据库和纸质两种形式,数据库通过甘肃省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纸质成绩单需按系统提供的格式打印后,加盖学校公章邮寄我院。录取时,我院以院校上报的数据库为准,纸质成绩单存档备案。未经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审核通过,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专业合格成绩,我院一律不接收。
院校网上报送校考合格成绩时须同时报送《招生简章》(即电子版专业录取原则)。
(二)专业成绩合格比例。校考成绩合格标准应严格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即招生院校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
(三)专业合格成绩查询。我院将于2016年5月上旬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开通考生校考成绩查询功能。
(四)专业成绩的管理。校考院校要加强专业成绩的管理工作,确保专业成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我院汇总校考成绩后将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招生信息管理等规定进行严格管理。逾期未报送校考专业成绩的,我院一律不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