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省教育厅印发了《安徽省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从明年起,对连续两年计划实际完成均不足70%的学校,调减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办法》要求,对高职专科实施分类管理。调减由于历史原因还在举办普通高职(专科)教育的分校办学点校点数和规模。逐步调减普通本科高校举办高职(专科)教育的校数和规模。已接受合格评估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原则上不安排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已接受合格评估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逐年调减高职(专科)招生计划。
同时,安徽省还将加强对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监测。对连续两年计划实际完成均不足70%的学校,调减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在招生专业上,安徽省要求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应以艺术、体育、护理、健康服务、社区服务、学前教育以及技术技能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在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上,对于不符合社会需求、就业率连续两年偏低的专业,调减其下一年度专业招生计划。对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及招生就业状况整体较好、认可度较高、需求量较大的专业,在计划安排上优先支持。
此外,安徽省要求学校主要面向省内生源进行招生的同时,根据教育部年度工作要求,逐步增加跨省招生计划,吸引外省生源,足额落实国家各类专项计划。对于省内布点少的紧缺人才培养专业,将安排外省国家示范性(骨干)院校以及办学优势明显的院校增加在安徽省的招生计划。据悉,此次出台的《办法》从2017年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