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全国最早88所重点大学之一,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2017中国大学评价》,学校综合排名列全国高校第41位。为发展大学生竞技体育运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17年江苏大学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
A类:男子排球、女子足球
B类:女子排球
C类:男子足球
二、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 | 招生位置 | 计划认定人数 | 备注 |
男子排球 | 二传 | 0-2 | 该项目录取总数不超过6人 |
接应 | 0-2 | ||
主攻 | 0-2 | ||
自由人 | 0-2 | ||
副攻 | 0-2 | ||
女子排球 | 二传 | 0-2 | 该项目录取总数不超过6人 |
接应 | 0-2 | ||
主攻 | 0-2 | ||
副攻 | 0-2 | ||
女子足球 | 一般队员(前锋、前卫、后卫) | 0-11 | |
男子足球 | 一般队员(前锋、前卫、后卫) | 0-10 | |
守门员 | 0-1 |
三、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收关于高水平运动队规定的条件,取得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
(一)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全国及以上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二)高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且具有申请国家一级运动员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5]25号)文件有关规定为准),并在近三年取得全国比赛前八名或省运会比赛前六名或省年度比赛前三名运动成绩的主力队员。
注:若生源地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相关政策执行,如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且测试合格。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b.ujs.edu.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用户登录”页面,首次登录考生需先点击“注册”按钮,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重新进入“用户登录”页面,方可登录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修改、打印报名表等。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
(二)邮寄材料
报名材料统一以A4纸大小按以下次序装订,于2017年2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用EMS快递寄送至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考生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所有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1.报名表。打印网上提交的报名表,由中学填写相关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照片上请加盖骑缝章),除中学意见外其余内容必须通过报名系统填写。
2.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3.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4.参加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五、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查
按照招生项目和报名条件,我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为审查不合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参加测试项目必须与取得高考报名资格项目一致)。合格名单将于2017年2月28日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我校不另行通知。
(二)缴费
2017年3月1日-3月3日,资格审核合格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通知要求进行缴费,报名考核费用60元/人。
(三)打印准考证
2017年3月5日-3月8日,缴费成功的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并粘贴照片,同时加盖所在中学或俱乐部骑缝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专项测试
1.测试时间:2017年3月11-12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2.报到要求:报到时需交验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成绩册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原件材料必须齐全。经审查合格者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测试内容:身体素质、基本技术、实战能力。
(五)资格认定与公示
1.学校根据专项测试成绩,确定拟使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考生名单(仅限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的A类项目考生),人数不超过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附件。
2.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公布后,我校根据考生测试成绩、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以及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规定,确定高水平运动队认定名单,分为优秀、合格I类、合格II类三个等级。我校将在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同时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及公示,并与认定的考生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被认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以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优秀类:对我校确定拟使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进行录取的考生,若其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即予以录取,并录取到第一专业。
合格I类:考生高考成绩可降至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并录取到指定专业。该类仅限部分运动成绩突出的A类和B类项目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合格II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科类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我校即予以录取,并录取到指定专业。
3.说明:(1)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录取。(2)合格I类和合格II类指定的专业包括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医疗保险)、法学、教育技术学(师范)、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保险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六、日程安排
日期 | 工作安排 |
2017年2月20日前 | 考生网上报名 |
2017年2月2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 | 邮寄报名材料 |
2017年2月28日 | 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
2017年3月1日-3月3日 |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缴费 |
2017年3月5日-3月8日 | 缴费成功的考生打印准考证 |
2017年3月11-12日 | 专项测试(具体安排以测试通知为准) |
七、监督机制
(一)考核过程全程录像。
(二)我校纪委、监察处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1-88780012。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
联系电话:0511-88780048
传真:0511-88791785
九、有关说明
(一)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相关工作。
(二)严禁校内各部门及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考前辅导、应试培训。
(三)若国家或相关省份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本简章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