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安排部署2017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并对我区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工作推出了新的改革要求。
一是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凡报名参加我区2017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须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www.xjzk.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月10日至2月20日12时止;考试时间:3月11日至12日。
二是明确生源范围。已获得2017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自治区2017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对于获得2017年我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三校高职毕业生,只能选择报考在单独招生实施方案中明确招收三校高职毕业生的高职(专科)院校。
三是明确评价方式和内容。2017年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以高中相关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中职学校毕业生采用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
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组成。且各院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18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科目成绩以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或汉语)三门课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进行评定,赋分标准为:A=90分,B=80分,C=70分,D=60分;中职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科目以学生在校毕业考试语文(或汉语)+两门专业课成绩为依据进行评定。其中,两门专业课程成绩,招生院校可根据招生专业对其进行自行选定,并确定加权比重,但总分不得超过300分。
综合素质评价可采用面试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内容包括四个方面内容:①基本素质题,测试学生的思想品德、身体及心理素质、团队精神、特长等;② 文化素养题,测试学生的人文科学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③职业倾向题,测试学生的职业认知、专业认知、职业潜质;④方法能力题,测试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创新思维的能力。分值比例招生院校可自行加权比重,总分为100分。
四是调整确认录取方式。从2017年起,我区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录取方式取消由以往招生院校直接上报录取考生名单的方式,改为:招生院校拟录取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院校3月22日前通过“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上传拟录取考生名单 考生3月22-30日凭密码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www.xjzk.gov.cn)进行最终录取确认的方式。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也不能再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上网确认录取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录取资格。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
2017年符合我区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资格的院校共16所,分别是: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伊犁职业技术学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职业大学、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和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我区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是国家教育考试组成部分,凡被符合高职(专科)单独招生条件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入学后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