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至17日;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至20日。特别提醒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均视为放弃考试报名。
一、报考对象
我省普通高中高二在籍学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参加过我省学业水平考试有不合格考试科目的学生可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其他人员可以自愿报考;普通高中高一在籍学生不允许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二、报名办法
报名基本流程为:考生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各市招考办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确认。
1、考生填报基本信息
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选择“网报中心”或输入网址http://xysp.lnzsks.com/进入“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录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准确填写各项基本信息,提交并保存。考生可通过手机下载APP(辽宁学考)填报基本信息。辽宁学考APP下载地址:http:// xysp.lnzsks.com/
报名点由各市招考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原则上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在籍考生的报名点为考生学籍所在中学;未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考生的报名点为原学籍所在中学;其他人员的报名点为户籍所在县(区、市)指定的报名点。各级招考办须于考生填报基本信息前通知考生本人所属报名点。
初考考生考试科目为全部10个科目,补考考生考试科目为所有未合格科目;考生须选择应试的外语语种;实行朝鲜语、蒙古语授课的民族中学考生必须选择民族语言答卷类别。
2、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
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工作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完成,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招考办指定的地点(或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
(1)报名资格审查。具有普通高中高二、高三学籍的考生须交验居民身份证件和普通高中学籍证明(须注明学籍注册时间);其他人员须交验居民身份证件和最后学历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
(2)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现场采集考生面颊特征和指纹信息,并通过身份证件核验本人报名基本信息。考生网上填报的基本信息中性别、民族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方可进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采集面颊特征即采集考生照片;无法采集考生左右食指指纹信息时,采集拇指指纹信息。
3、报名确认
各市招考办根据考生填报基本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身份验证信息采集等情况对考生报名进行最终确认,经最终确认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
县(区、市)招考办负责组织实施报名数据的整理、校验,并使用网上报名系统管理端下载打印《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
考生须签写《2017年辽宁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特别提示
1、考生、工作人员、其他人员在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2、特别提醒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基本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身份验证信息采集均视为放弃考试报名。
3、严禁通过翻拍、扫描照片等手段采集考生的面颊特征信息;严禁代替他人进行指纹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