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1、各地普通高校招生需公布哪些信息?
各地普通高校招生一般应当公布以下信息:
(1)招生政策规定;
(2)高校招生计划;
(3)高校招生章程;
(4)艺术专业联考合格线,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测试入围标准和名单;
(5)享受照顾政策的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名单;
(6)军事、公安、艺术合格考生名单;
(7)全省考生分数段、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学校调档分数线;
(8)录取时间安排和录取进展情况;
(9)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信息;
(10)提前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考生名单,等等。
科普2、各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何时公布?
各地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即招生专业目录)一般是在即将开始填报高考志愿的5月初至6月中下旬,在各地专门主办的招生考试杂志、报刊上向社会公布。有些地方仅在开始填报志愿的前几天才向社会公布,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公布似乎有越来越晚的趋势。
当然,在每一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院校的征集志愿计划将通过各地招生考试信息网(由各地省级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主办的)、有关新闻媒体及各填报征求志愿确认点向社会公布。
科普3、怎样可较早知道高校招生计划?
由于各地向社会公布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即招生专业目录)似乎有越来越晚的趋势,那么,怎样才可以较早的知道心仪高校的招生计划呢?
(1)教育部开设了“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考生可在4月中下旬至5月初,通过这个渠道查询各高校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2)在4月中下旬至5月初,有些披露信息及时的高校就在本校的招生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布本校的招生来源计划(即分专业的招生计划)。
科普4、什么是高校招生章程?
由高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的,并经其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备案后,才可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且不得擅自更改的并必须严格执行的有关高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和重要依据的谓之高校招生章程。在后文中会详细的讲解。
科普5、招生章程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教育部每年都明确规定“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科普6、招生章程的作用是什么?
教育部在连续10年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均明确指出:“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高等学校应依据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