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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大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3-04-10
大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休息、学习、娱乐的重要场所,是德育的第二课堂,也是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引导学生集体宿舍,持续向“兴趣健康、文明整洁、安全有序、民主管理”的轨道上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凡住宿在大学生公寓的学生,都要自觉维护《北京高校标准化公寓》的荣誉,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文明寝室”活动。学生会和公寓服务部,每月检查一次;每学期集中评选一次;学年度在奖学金评定中,按 15% 的比例,上报学院,给予表彰奖励。
二、每个班级选出楼长一名,每间宿舍选出“寝室长”一名,共同负责督促检查本楼宿舍内务卫生、公共秩序、安全防范等事宜。
三、入住公寓的班主任,要积极组织学生自律管理委员会、楼长、寝室长、学生会、团委干部,进行宿舍卫生评优和开展系列活动。配合监督公寓服务部落实公寓住宿有关管理规定。
四、学生公寓实行男、女学生分楼居住,男女学生不得互串宿舍。有事进入必须由值班员带领。凡住宿学生必须按公寓统一安排的房间和床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
五、公寓实行接待制度,除直系亲属外,来访者一般在接待室会客。宿舍内禁止传播、网络下载的反动、淫秽书刊、光盘、音像制品。
六、爱护楼内的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宿舍内的各种家具及设施不得擅自拆卸和搬动,不得自主购买、增添其它小家具等。
七、新生入住必须与公寓签订住宿协议。公寓日常管理建立校外住宿请假制度。已在学生宿舍住宿,又擅自到校外租房的,必须经学生所在的系、学生处和家长三方同意。
八、住宿学生要养成良好的文明举止,做到“四齐、五净、十不”。
四齐:床上卧具衣服叠放整齐;
床下生活物品码放整齐;
桌上书籍用具摆放整齐;
行李箱和道具存放整齐;
五净:地面、墙面、门后干净;
门窗、玻璃、凉台干净;
卧具、衣服、用具干净;
家具、桌椅、盆架干净;
无灰尘、无吸烟、无异味;
十不: 不晚归不归;不违章用电;
不留宿外人;不酗酒滋事;
不拒绝管理;不玩麻赌博;
不挂床帘和粘贴;不破坏公共设施;
不搞迷信和传销;不养动物拒黄毒。
凡违者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和一定程度的处分。
九、节约水电,节余粮食;人走灯灭、水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电脑待机,空调自转现象。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使用违禁电器烧水、做饭。特别是蜡烛、煤气油炉、酒精灯、电炉、电锅、电熨斗、电热杯、热得快等。一经发现,公寓有权收缴。不服从管理,发生严重火灾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
十、 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清扫室内卫生。宿舍门前不得堆积垃圾,早 8 时前或晚 21 时以后倒入楼道垃圾桶内;不得在楼道内随地吐痰、洒水,不在墙上乱写乱画、按图钉、钉铁钉、粘贴物品,
十一、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应对突发性事件;保持公寓进出通道畅通,保管好个人贵重钱物、笔记本电脑;寒暑假未经学院批准,原则上不得留宿公寓。
十二、不在盥洗间水池中乱倒剩菜饭、果核皮杂物;便后及时冲水,不向窗外扔污物,不得将自行车搬进走廊及宿舍内。
十三、公寓服务部每月,将学生宿舍卫生评比上墙公布,实行奖优评差制度;每学期对住宿学生的行为表现进行测评,通报学生所在系和学生处。并作为德育学分;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类奖学金评定、先进班集体综合评定依据。
高校招生教学实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