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高考志愿填报的时候,有家长询问我:老师,什么是综合评价?学校说,XX学校说只能通过了综合评价的考生才能报考,那么到哪里去弄个“综合评价”来?
由于在2016年的高考招生计划中,有两所高校对考生提出了仅限通过综合评价考生方能报考的要求,使得“综合评价”第一次出现在了考生和家长面前,家长懵了,这个“综合评价”究竟是什么?许多家长认为“综合评价”是由考生所在高中给考生开据的记录平时成绩及在校表现的证明材料,于是大部分考生也因此与他理想的院校擦肩而过了,因为不满足“综合评价”的要求而不能填报。
下面我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综合评价”,并且越来越多的高校开始实施,所以家长在给孩子了解院校信息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该高校的报考条件是否有“综合评价”的要求。
综合评价是“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的简称,其实质是将成长性评价和一次性评价相结合,融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三方面评价要素为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是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重要举措,它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以传统高考决定考生命运的做法,是素质教育的一次有益尝试。
今年,南方科技大学在我省首次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的招生,它在《招生章程》里明确写道:
我校采用基于高考的综合评价录取模式。考生须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能力测试。能力测试以机试为主,测验考生批判性思维和逻辑思维能力、想象力、洞察力、以及灵活运用知识创造性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我校不设投档比例,凡参加我校能力测试并在提前批相应志愿栏中填报我校且达到第一批本科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全部调阅档案。
高考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我校组织的能力测试成绩(含面试)占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最终构成考生的综合成绩,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都相同,则按我校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详见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考生未被录取时,作退档处理。
我校招生仅限已参加我校自主能力测试的高中理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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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弥补了单纯以高考分数选拔学生的不足,拓宽高考选拨多元化途径,强化学业水平测试和高校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对高校来说,通过与统一高考的结合,体现其招生自主权,有助高校选拔、挖掘到有潜质的学生;对中学来说,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虽然强调素质教育但教育效果无法落实的尴尬。
同样,对考生们来说,"三位一体"招生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满足其对于高考的选择性要求,即使你在高考中"小有失常",没能考上相应批次的分数线,只要你在高校自主主持的综合素质测试中表现良好,仍有机会在提前批次中被心仪的学校录取。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三位一体"综合评价的考生,也需参加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填报,并在高考志愿的提前批次填报,这样已录取的考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而未被录取的考生,也不会影响其他院校的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