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关于命名全省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通报》(鄂普法办[2019]11号)传来喜讯,我校被命名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这是学校继获得“省级法治建设示范学校”称号后,再次在法治创建活动中获得的一项殊荣。
为全面实施“七五”普法工作规划,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学校按照省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部署安排和《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普法办[2018]16号)要求,大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成了一批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在师生的法治精神教育方面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
2018 年11 月至2019 年4 月,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相关部门组成三个考评组,按照“统一标准、实地考核、集中评选、确保质量”的原则,对全省申报的319 个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逐一进行了实地考核验收,经过集中评议、集体研究,我校等183 个申报单位被命名为全省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省级法治建设示范学校”与“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要求学校要着力提升法治文化建设内涵,积极运用法治文化元素,在全校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社会公众的开放力度,提高法治文化阵地的使用率和影响力,充分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为推进学校、全省法治文化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平安湖北”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