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上海市教委获悉,上海将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进行调整完善。调整后,附加题考试成绩不仅不计入相关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中,也不记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同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高校招生的重要参考依据,并根据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进程,逐步推进到试点高校和试验高校自主招生时应用。
教委方面表示,上海还将积极推动试点高校和试验高校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在自主招生过程中,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把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和附加题成绩作为学校自主招生初试的依据。
据了解,此次调整中,高三年级语文、数学、外语和思想政治4门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至高三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内容限定在课程标准规定的高中前5个学期基础型课程内容范围之内。
语文、数学2门科目增加附加题,供部分高三学生选考。教育部门表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高中毕业的重要依据、高中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手段和高校招生的重要参考依据。
据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对高中学生学业进行终结性评价的重要方式,也是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对上海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统一检测与导向的功能。
教委方面4日表示,调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旨在进一步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同时进一步加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高中毕业和高校自主招生中的应用。
在考试成绩认定方面,所有笔试科目成绩采用等第制,分为A、B、C、D、F五个等第,其中F等第为不合格,A等第约占20%,B等第约占30%,C等第约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