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湖南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下发。按照《方案》要求,2024年我省将健全以统一高考为基础、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我省于2008年率先实行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目前省级统考科目包括音乐类、舞蹈类等10个专业类别。《方案》指出,2023年起将进一步优化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科类设置,对现行10个统考类别进行相应调整和完善,提高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鼓励来湘招生高校直接采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起,省属高校不再跨省到外省设置校考考点,不接受省外高校来我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方案》指出,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分类确定平行组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音乐类、美术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曲表演)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摄影摄像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鼓励高校在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进一步提高文化控制分数线要求。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逐步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同时,鼓励校考高校结合专业培养要求,加强考生文化综合素质考查,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
《方案》明确,自2024年起,湖南将改革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方式,历史类、物理类计划实行统一编排、统一划线,对于平行组中不区分首选科目的高校(专业),其报考考生统一排序录取;进一步改革完善艺术类录取政策,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等高校艺术类专业来湘招生时,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创造条件减少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批次。
《方案》强调,要探索建立破格录取机制,对于极少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高考文化课成绩破格录取办法。(记者 余蓉 杨斯涵 黄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