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学生郭某因为担心同学常升成绩好挤掉自己、同是山东曹县的程某一口气篡改了4名同学的高考志愿,更“天衣无缝”地恶意多次修改,耗尽同学们的修改次数,将他们的后路完全断绝……这些青少年学生们“缜密”的心思、恶毒自私的心态,令英盛观察齿寒。

所幸遭到篡改志愿的受害者们,有的最终还是收到了心仪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将损失降到了最低;有舆论声音便认为“篡改他人志愿只是一时之错,必须给这些学生们改过的机会”。然而英盛观察认为,这些学生均已超过16岁,处于较为成熟的年纪,已经足以为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当他们担心自己无法达到心仪学校的录取标准时,正确、理智的做法应当是更努力投入学习中,提升自己的竞争力,让自己掌握更多的胜算,而非以如此卑劣的手段将别人拉下马——更何况,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高考面前,并非你死我活的单打独斗,凭什么认为将竞争者剔除,自己便可以脱颖而出?
同为高考考生,这些篡改他人志愿的学生们想必不会不清楚志愿填报的重要性,却仍然铤而走险,其中有些人甚至平日里与受害者“朋友”相称,以此才拿到了对方的账号和密码,成功实施犯罪——这样蓄意陷害、不顾他人前途,只为自己着想的心态,还要奢求原谅,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高中生受过十几年的教育,不会不清楚“暗箭伤人”的厉害,因此英盛观察认为,这些篡改他人志愿的年轻人必须承担依法追责。倘若不如此,教育公平如何体现?教育的公信力如何稳固?反思这些学生“自私”言行背后的原因,或许与“唯分数论”的当前国内教育环境脱不了干系,但归根结底还是他们好逸恶劳、罔顾他人感受的心态作祟。

“分数改变命运”是高考考生们努力的信条,也是整个社会对于高考这项全国最受关注的考试活动最朴素的认知。毫无疑问,在高考中多一分和少一分、志愿填对和填错,对于考生的前途而言确实存在天壤之别,很可能因为细小的疏漏和差别,便会导致南辕北辙的结局。这也在无形中让学生们产生了一种紧张心理,极端的便会发展为篡改者这样的扭曲心态。这也体现出国内“素质教育”的失败之处:这样的学生,哪怕分数再高,其“素质”更要从何谈起?
“分数至上”的高考制度确实是残酷的,考生们感到压力,当然可以理解,但发展到蓄意谋害别人,这便无可原谅,哪怕高考志愿填报制度的漏洞、哪怕国内素质教育的薄弱,或许存在部分影响,但归根结底还是篡改者低下的人格和道德所致,这个“锅”只有他们自己能背,无权责怪他人。
任何考试制度下,都难以杜绝投机取巧的事件,唯有依法处理、依法追责,才可以杜绝后患,正社会之气、行公平之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