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航局组织召开《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动员部署会,传达民航局党组关于《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的指示要求,并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培训。
民航局高度重视《条例》修订工作,将其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机制予以推动,根据改革与法治相统一相协调的原则,制定《以法治方式推动民用机场高质量发展改革工作方案(2021-2023)——<条例>立法后评估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任务分工、时间计划和工作要求。
为扎实推动《条例》修订工作,根据国务院加强立法评估论证工作有关要求,民航局将分专题对现行《条例》的协调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等全面开展立法后评估,为《条例》修订提供参考依据。为加强统筹组织,充分发挥民航地区管理局在机场监管体系中的承上启下作用,将在民航局和地区管理局两个层面分别组成工作组,按分工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
会议指出,《条例》修订是我国民用机场建设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要重温和学习《条例》的精神实质、立法目的和深刻内涵,总结成果、汲取经验、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把《条例》修订好、贯彻好。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放开视角,加强对机场管理全流程、全链条的覆盖,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航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穿到全过程、全方位。二是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要广泛征集并充分考虑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把机场建设发展和监督管理实践中遇到的现实问题,作为立法后评估的研究重点和重要依据。三是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协调。把修订工作同深化民航改革以及机场属地化管理改革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立法后评估与深改任务研究结合起来,用改革完善法治,用法治保障改革。四是坚持系统治理、权责统一。全面梳理民航行业管理、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国务院其它部门职能管理的权责,彻底厘清相关监管职能与权责体系,提升机场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五是坚持与时俱进、科学立法。全面梳理和完善机场各层级制度体系,更好发挥《条例》承上启下的衔接作用,提高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预见性和科学性。
会议强调,要开门修《条例》,处理好与其它法律法规的关系,切实提升《条例》的权威性。要组建工作专班和专家咨询团队,广泛动员广大科研院所、机场集团以及行业单位深入参与。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工作进度质量,确保修订成果能够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需要,经得起历史实践检验。
据悉,为做好《条例》修订工作,民航局前期先后面向行业各单位、地方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军队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征集到500多条修订意见,组建了专项课题组推动重大课题研究工作。此外,贯彻深改工作要求,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梳理形成了16项深化改革工作任务。
民航局《条例》修订与立法后评估工作组成员及联络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条例》修订与立法后评估工作组成员及联络员、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等课题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视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