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来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留学的中国学生人数不断增多,利用课余时间勤工俭学的需求也不断增加。同时,由于违反签证规定、没有签订合同、不注意安全等原因造成留学生权益受损的案件数量随之上升。
根据有关规定,2008年4月26日之后获得澳学生签证的申请人同时也自动取得在澳兼职工作许可。但留学生在澳有许多限制,总领馆提醒在新州的中国留学生注意以学业为主,合法打工、安全第一:
1、只有在抵澳开始就读留学课程后,才能开始打工;
2、上课期间每两周的打工时间不能超过40小时。
3、在澳期间应遵守澳税收制度,须向澳税务局申请个人税号(TFN),并申报个人所得税。
4、年满18岁的留学生在澳月薪达到450澳元,雇主应按法律规定定期向你的养老金账户里缴存养老金(2013年7月1日后最低缴存比例为正常工资的9.25%)。
5、打工前应了解工作内容,接受必要的职业和安全培训,购买相应的工伤保险,确保工作环境和设备安全。
6、与雇主签订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合同内容应包括工资、工作时间、税金、养老金、保险、安全保障等。
7、有关在新州工作的权利和义务、税务、养老金、劳资纠纷投诉、工伤索赔的有关规定,可联系以下机构获得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