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3名内地来港修读硕士课程的女学生最近因经营无牌旅馆违反其逗留条件,在香港沙田裁判法院各被判社会服务120小时。此前,3名被告亦因违反《旅馆业条例》第5(1)条,各被判罚款3000港元。3名被告承认于2011年来港修读硕士课程,并一同租住一单位作为住宿用途。其后,她们通过网上广告,将其租住单位以日租150港元形式分租予有意入住的人士。
其实,记者此前去澳大利亚采访时了解到,不少留学生都会把自己租住的房子再分租给其他留学生,赚取一些零花钱,这在他们看来是很正常的一件事,大家你情我愿。可为什么同样一件事发生在中国香港地区就是犯法了呢?这让大家觉得有些不理解。为此,记者请教了有关人士。
在香港地区:二房东违法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称,以学生身份在香港逗留的人士只能就读于指明的学校、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修读入境处处长批准修读的课程,并不得在未有入境处处长批准下接受有薪或无薪的雇佣工作,以及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违例者会遭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两年。另外,经营或管理无牌旅馆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最高罚款2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
据澳大利亚新领域集团广州代表处经理杨雄介绍,这3名学生此次被罚原因主要是涉及经营无牌旅馆,因为他们将住所变成了日租房,相当于一个小型旅馆了,这与普通的二房东做法有很大区别。其做法并未获得任何政府许可,也未缴付相关税费,因此被发现后受到政府的法律追究也不足为奇。
在加澳:此举很平常
启德广州公司美国资深顾问杜顺婷表示,据美国一些在读的留学生反映,在当地,二房东属于少数现象,所以警方在这方面的监管力度不大。留学生表示,美国的房屋供需平衡,有些地方甚至供过于求,二房东生存空间缺乏。而在香港地区,地少人多,房屋作为稀缺资源,二房东的生存空间大。
其实在国外,不少留学生为减少留学成本都会在当地租下一栋较大的物业,然后再以合租形式将剩余房间租给同学或朋友,赚取差价,这样的分租形式多以长租为主。比如记者去年在澳大利亚采访的广州仔Franky就很会精打细算地安排自己的生活。他通过中介找到一套三房两厅的房子,租金为570澳元/周,分租给4个人,租金能收到690澳元/周,除去每周要交水电费二三十澳元,每周轻轻松松就净赚100澳元左右。
加拿大留学专家介绍,不少到加拿大留学的学生都会选择学校附近的联排别墅或大面积公寓进行包租,随后再与校内其他留学生签订分租协议,收取单间租金。这过程中容易产生的纠纷包括租金不能按时缴付、屋内设施设备受损坏的赔偿以及提前解约等赔偿问题。
想做二房东 要规避风险
留学生如果确实想做二房东,就应向当地专业的中介公司或律师进行咨询,并尽可能在分租合约中明确可能出现的赔付情况。
在做二房东之前,要仔细了解当地的法规和市场制度,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必须检查与原房东之间的租赁协议是否包含“可分租”这样的条款。除此以外,学生在挑选分租人时也要进行必要的背景了解,确保分租人为合法租户,能够按时缴付租金并且不会在物业内进行任何违反当地法律的非法活动。
各国对于留学生
做“二房东”的规定
澳大利亚:二房东转租房间必须经过房主的同意,房客的信息必须出现在房主的租房名单上。法律还规定房屋的押金必须交给政府保管,以保障双方利益。
美国:在美国留学I20表格第二页的法律条文第7条雇佣条文提到,拿着学生签证的国际学生,在无特定雇佣授权的前提下,不允许进行校外工作或者商业行为。因此,留学生在美国做二房东是违法的。
加拿大:暂时对二房东没什么限制,但最好是得到业主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