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刊文:“县中留人”也要靠提升待遇和发展空间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1个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这一“严禁”规定,再次引发舆论关注。
说是再次,是因为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的《“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已明确提出,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县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恶意从县中学校抢挖人才的,停止学校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县中教师可以到更好的地区发展吗?如果通过正常手段不能调离,那么先辞职再到其他地方学校应聘的情况能避免吗?薄弱地区、县中教师流失,有发达地区、城区学校“挖人”的因素,也有“人往高处走”追求事业发展的人之常情。要加强薄弱地区、县中的教师队伍建设,根本而言还必须靠加强待遇保障、拓展事业发展空间留人。如果县中教师流动不了,另一种可能结果就是薄弱地区、县中很难招到优秀教师。
到发达地区、城区学校被认为是“往高处走”,是因为发达地区、城区学校除有区位优势外,还有更高的薪酬待遇、更好的事业发展机会。但从教育发展角度看,这种“人往高处走”就带来了薄弱地区、县中的人才急剧流失,薄弱地区、县中一出现好教师,就被发达地区、城区学校“挖走”。
薄弱地区、县中乃至乡村教师事业发展的成功路径,是从乡村学校到城区学校,从普通学校到重点学校,从县中到省会城市高中,从不发达地区城市到发达地区城市。于是,本来就急需优秀教师的薄弱地区、县中优秀师资流失,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教育差距进一步拉大。
要振兴乡村教育,振兴县中,就应该尊重人才流动规律,把乡村教育、县中建设成为有志教师愿意主动流入并留下的地方。“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提出,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如果全社会达成推进基础教育均等化,实现乡村教育与城区教育均衡发展的共识,就应该系统调整教育资源配置模式,强化省级财政对基础教育的统筹,加大中央财政对薄弱地区教育的转移支付力度。
薄弱地区、县中难以留住优秀师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高中教育资源,尤其是教师薪酬待遇,主要由地方财政保障,这意味着地方财政实力强,保障力度就大,进而教师工资收入高。而财政实力弱的薄弱地区,教师的薪酬待遇相对较低。如果不调整这一资源配置方式,薄弱地区就很难留住优秀教师。
振兴乡村教育,振兴县中的重大意义毋庸赘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共有普通高中学校1.42万所,其中,县、县级市兴办的普通高中7243所,占比51%,在校生1468.4万人,占比59%。要办好县中,关键在留住优秀师资,进而留住生源,让县域内的基础教育生机勃勃。而做到这一点,有效的措施是由省级财政统筹全省范围内的高中资源配置。简单来说,就是全省范围内公办高中教师的待遇标准基本一致,由省级财政保障,而不是由各地(地级市、县)各自保障。而且相比而言,由于县城生活消费水平低,教师们会认为留在县中可能更好。
这当然还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要求各级政府形成新的教育发展观,激发高中学校办学活力。以办好每所高中为出发点配置高中教育资源,与以追求升学政绩为出发点配置高中教育资源,是完全不同的思路。前者追求的是教育公平,以及给学生完整的高中教育,后者追求的是眼下的升学政绩,把优质资源集中在少数学生身上。最近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提出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这应该成为各地“十四五”时期发展高中教育的行动指南。
(作者:熊丙奇,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