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湖北省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围绕高校毕业生落户、安居、就业、创业、服务保障等方面共提出二十条措施。
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同时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该省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特意在原有相应政策基础上新增四项补贴并升级、优化一批服务举措。其中新增四项补贴包括:对留鄂来鄂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租房和生活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初次在鄂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在登记注册1年内,可按带动就业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对大学生初次在鄂创业租用经营场地的,可给予场地租金等补贴。
据介绍,该省将继续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对入选项目无偿扶持,还将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发放房租、场地租金、培训等补贴资金。湖北省财政厅副厅长陈明介绍,2021年,全省各级财政共筹集就业补助资金约52亿元,比上年增加5000万元,支持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各类就业群体就业创业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