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尚未正式发布,但是仅根据2016年9月29日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已经发布的《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中披露的信息看,2017年北京高考加分政策有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在北京市常规意义上的数千名少数民族考生将不再享受照顾加分。
往年的高考报名通知中规定“高考报名的同时将采集部分照顾政策资格信息,符合相关照顾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资格现场确认时提供证明材料以供审核确认”,而报名时采集的照顾对象包括了“少数民族”。2017年的报名规定中将这种常规意义上的“少数民族”从采集部分照顾政策资格信息中删除。这就意味着往年常规意义上的全市数千名少数民族考生从2017年起将不再享受照顾加分。这是2017年北京高考加分政策变化影响最大的一项政策。但是我们同时还注意到,2017年规定又十分严格地规定了还有满足一定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仍可享受照顾加分,条件非常苛刻。具体规定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估计同时满足这个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将非常之少。这条件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高中阶段转学来的学生,二是必须来自“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
我们举个例子,北京市往年少数民族考生的大户,2017年仍然可以在京参加高考的民大附中的少数民族考生。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数据,2016年民大附中高三毕业班的少数民族考生就有613人。2017年仍然可以在京参加高考的民大附中的少数民族考生,即便他们的家乡是“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也是初三中考选拔后进入民大附高中学习的,不太可能是“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因此都不能享受少数民族加分。北京其他考生符合少数民族加分这两个条件的也几乎是凤毛麟角。2017年北京考生中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者几乎为零。
那么,北京少数民族加分被去除之后,2017年北京市仍然存在的加分项目对考生还有多大影响呢?2017年的考生数据尚未公布,让我们用2016年的数据做一下分析。
2016年6月20日《北京日报》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当年照顾加分数据做了一个分析指出:
北京教育考试院公示了2016年15类高招照顾对象名单。记者统计发现,在全市61222名高考生中,有7193人次可享受加分或优先录取的优惠,比2015年减少11%。在众多加分项目中,“少数民族”人数最多。2016年有6391名少数民族考生可加5分,占加分照顾学生总数的近9成。(如下表格)
图片表格来自2016年6月20日北京日报图片表格来自2016年6月20日北京日报
从表格中看,15类高招照顾项目共7193人如果去掉了少数民族一项6391人,只剩下802人享受照顾政策。而这802人中,特殊贡献军人子女274人为人数最多,但是他们并不享受加分,而只是“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还有8人“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也是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这样去掉282名“同等条件优先录取”,802人中仍享受照顾加分的只剩下520人。
照此估算,如果2017年北京高招人数和照顾比例仍然维持2016年的规模和水平,享受照顾加分的考生为0.85%,不足1%。
在往年高考加分会对考生分数排名产生影响。那么在2017年去除少数民族加分之后,这个影响还有多大呢?在不同分数段的影响程度不同。我们仅以2016年的排名数据为例,在理科590-599分这个分数段有考生1480人,加分人数只有13人,他们分布在10分的分数段。会使得考生排名位置向后倒退不到5名。而在这个分数段,每一分人数平均就有150人。所以这个影响如果换算成分数连0.1分都不到,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2017年北京市往年常规意义上的6000多名少数民族考生将不再享受照顾加分后,北京市高考加分人数锐减,只剩下500人左右。2017年高考加分对加分考生本人的排名位置影响很大,但是对其他人考生排名位置的不利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了。